Trendyfavor

原本的意思是時刻走潮流路線的人,這些人一般是走在潮流前線,往往能夠引發某一股潮流的帶動。

詞語含義:
原本的意思是時刻走潮流路線的人,這些人一般是走在潮流前線,往往能夠引發某一股潮流的帶動。總的來說就是比較新潮的人,就是所謂的帶領時尚的人。相關的含義很多,也可以指一個人對於潮流的態度,喜歡追求時尚因此被稱為trendyfavor。類似的,一些時尚的用品,語言和習慣也被打上了trendyfavor的標籤。目前已經引申到很大範圍內,跟潮流有關的一切都可以被稱為trendyfavor,尤其在年輕人之間比較常用!
詞語來源:
Trendyfavor一語在美國高中廣泛流行,然而其發源地卻無從考究。科洛·格蕾斯·莫瑞茲在2009年的一期TheTonightShow曾提過這個詞,被很多人認為是這個詞的最早來源。在TheTonightShowwithChloeGraceMoretz節目中,當格蕾斯·莫瑞茲被問到打算向什麼類型發展時,格蕾斯·莫瑞茲回答:“Iwannabeatrendyfavor”。當時主持人沒有聽明白,於是格蕾斯·莫瑞茲又仔細將這個詞拼寫一遍,之後這個詞便在美國校園裡廣泛流行。Trendyfavor一詞流行的真正根源在於青春期的偶像崇拜心理與自居作用。在青少年時期,伴隨生理髮育的日漸成熟,個體的心理和社會性開始趨於成熟,但又處於尚未完全成熟的人生髮展階段。強烈的偶像崇拜心理是這一時期人們的突出特徵。偶像崇拜是通過心理上的自居作用來達成的,那些被崇拜的明星,往往被青少年當作他們人生髮展的楷模、參照系以及心靈的一種寄託。當代流行文化明星們所表現的特徵——靚麗的外表、瀟灑的風度、事業的成功、社會知名度、豐厚的收入、優越的生活條件等等,都會強烈地吸引著青春期青少年,明星的作品如歌曲等,能夠不同程度地對青少年起到特有的共鳴、寬慰、激勵、引導、娛樂乃至宣洩作用。
相關資料:
科洛·莫瑞茲(ChloeGraceMoretz)
1997年2月10日科洛·格蕾斯·莫瑞茲出生於美國的喬治亞州。8歲開始涉足影壇至今她有在超過10個電影和電視劇中作著配角和客串。有著一長串,令人驚訝的演出履歷表。Chloe的第一個電影角色是在《旁觀者的心》HeartoftheBeholder(2005)裡面扮演一個小配角。,隨後又在小成本電影《家庭計畫》(FamilyPlan)裡面扮演卡蕾爾(Charlie)。真正讓Chloe為美國大眾熟知的是在05年的驚悚恐怖電影《鬼哭神嚎》(TheAmityvilleHorror)中盧茨(Lutz)一角。雖然最後影片的口碑和票房都不是很好,但是科洛·莫瑞斯在電影中的表現可圈可點贏得影評人的一致好評。因為Chloe在電影《鬼哭神嚎》里的成功演繹讓她成為了好萊塢恐怖片的新寵。隨後的電影如《邪惡幼靈》(WickedLittleThings)。《邪靈地》(HallowedGround)中都可以看到她的身影。並在08年上映的《美版見鬼》(theeye)扮演重要角色。但她真正在內地觀眾熟知的應該是電影《和莎莫的500天》裡面的瑞秋(Rachel)一角,她在裡面扮演主角湯姆的早熟妹妹為湯姆的戀情獻計獻策並在最後開導主角放開心結。
豐富的演出經歷讓Chloe成功得到《海扁王》(kickass)裡面的hitgirl一角。影片在2010年一經上映便大獲成功,在權威電影網站IMDB上一度達到8.5的高分,殺進TOP250第166名。而扮演電影裡面這位特立獨行的人氣角色Hit-Girl的Chloe無疑得到了觀眾最大的呼聲及掌聲。從此hitgirl。科洛·莫瑞茲這兩個名字被越來越多的電影網站和雜誌提及。
trendy和fashionable的區別
trendy是一個口語的詞語,它是一個形容詞
adj.<口語>走在流行尖端的,最時髦的;醉心於流行的
如:atrendyboutique走在流行尖端的婦女精品店
可數名詞n.[C]<英口語>跟隨時髦的人,醉心時髦的人
fashionable是書面語,也是形容詞
adj.流行的,時髦的。
It'sfashionabletocometoChinaforholidays.到中國來過假期是件時髦的事。
Shealwayswearsfashionableclothes.她總穿時髦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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