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子
具體申請治療性用藥豁免的辦法在各個體育協會中都有詳盡規定,以IAAF(國際田徑聯合會)為例子:
詳細
《國際田聯反興奮劑指導手冊》2006年版第五章
5.1 按照IAAF規則34.5規定,運動員有一定傷病並備有書面醫療證明需要使用某種禁用清單上列出的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前,必須首先獲得治療性用藥豁免(TUE)。
5.2 以下情況須申請治療性使用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豁免:
(a) 賽外:申請治療性使用禁用清單中所有場合禁用的物質和方法(見禁用清單S1-S5,M1-M3);以及
(b)賽內:申請治療性使用禁用清單中所有場合禁用的物質和方法(見禁用清單S1-S5,M1-M3),和禁用清單中賽內禁用的物質和方法(見S6-S9)。
5.3 國際水平運動員申請TUE必須按照以下列出的程式提交給國際田聯。
5.4 其他所有情況的TUE申請必須提交給運動員所在協會的相關TUE部門,或指定的特定機構,或國內有權批准該申請的機關來進行審查。必須按照此章節制定的原則對TUE申請的進行審查。對申請做出的決定需及時通報國際田聯和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一名運動員不能同時向一個以上部門提交治療性用藥豁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