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S[香港警察訓練學校]

PTS[香港警察訓練學校]

PTS也就是香港警察訓練學校的縮寫。

香港警察訓練學校成立於1948年,現有教職員300人,其中校長1人,副校長1人。內設6個科,即基本訓練科(負責新警訓練)、支援科(負責提供槍彈和佇列、體能、射擊、戰術訓練)、進修及晉升訓練科、行政科、偵緝訓練科、香港警察樂隊。學校的訓練經費全部由香港政府負責,學員個人不用交納任何訓練費用,學校可容納1200名學員進行訓練。

培訓內容

全稱為Police Training School.意思為警校。 【2006年改為香港警察學院HKPC】

基本訓練的對象為新錄用的見習督察和警員(學警)兩種。通過訓練,向新警灌輸香港警察的抱負、目標和價值觀,使學員能夠在試用期間執行一般的著警裝警務(香港偵緝警察不著警裝)工作。見習督察的訓練時間為36周基本訓練,以見習督察的核心才能為基礎,使他們能擔任最先3年的著警裝工作。學習期間要參加6次單元考試,3次體能測試,2次內部保全及人群管理測試,1次領導才能及實習評核。學習期滿要參加第一級專業考試,考試合格的,就可以到警隊著警裝工作。見習督察3年試用期滿,要參加第二級專業考試,必須考取全科及格,才能晉升為督察。督察任職期滿,如要晉升高級督察,還要參加第三級專業考試。警員(學警)的訓練時間為27周基本訓練,教導警員(學警)核心才能,使他們能夠勝任最先3年的著警裝工作。學員在學習期間,要參加8次雙周試,6次實習評核,3次體能測試以及武器運用、佇列,還要參加法例及警務程式考試,考試合格的,就可以到警隊著警裝工作。工作後在1-2年內還要參加6個單元的學習,每一單元學習3天,每間隔3個月學習一個單元。

理念

抱負

成為卓越的警察培訓中心。

使命

培訓專業和正直的警務人員,為市民提供優質的服務。

培訓方法

策略目標

從整體的角度出發,策略性地提供有效和優質的培訓服務。

培訓方法與科技

靈活運用不同的培訓方法及科技,提高培訓課程的效能。

對外合作

在培訓方面,加強對外合作,互相促進專業知識,並且提升香港警隊的形象。

研究

進行與警務工作有關的研究,以提供相關的知識,協助警隊制定管理及行動方面的決策。

終身學習

在警隊內推動終身學習的文化,以應付社會不斷變遷、市民要求不斷提高所帶來的種種挑戰。

組織架構

香港警察訓練學校

專業發展學習中心

- 管理學習(指揮課程)

- 高級警務行動技巧及相關電腦科技訓練

- 初級警務人員發展學習

- 內地研習

- 海外發展計畫

- 訓練交流計畫

基礎訓練中心

- 學員(警員/見習督察)訓練

- 偵緝訓練

- 槍械及武力使用訓練

- 駕駛及交通訓練

- 警察樂隊

學習發展支援中心

- 課程設計

- 質素保證

- 考評

- 學術事務

- 培訓科技

- 出版

研究中心

- 研究

- 研究資料庫

- 警隊圖書館

學院行政中心

- 人力及財務資源規劃

- 行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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