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mited Partnership

Limited Partnership通譯為有限合夥,這種制度安排是由資金的所有者向貿易操作者提供資金,投資者按約定獲取利潤的一部分,但不承擔超過出資之外的虧損;如果經營者不存在個人過錯,投資者亦不得要求經營者對其投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Limited partnership(LP)通譯為有限合夥。
有限合夥企業中又分LP指的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就是出錢的,僅僅投資資本,但不參與公司管理
GP指得是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就是負責投資管理的,
兩方面合起來就採用有限合夥的方式.
Limited Partnership這種制度安排是由資金的所有者向貿易操作者提供資金,投資者按約定獲取利潤的一部分,但不承擔超過出資之外的虧損;如果經營者不存在個人過錯,投資者亦不得要求經營者對其投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0世紀以來,風險投資行為採用的主要組織形式即為有限合夥(LP),且通常以基金的形式存在。投資人以出資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而基金管理人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對基金進行管理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這樣既能降低投資人的風險,又能促使基金管理人為基金的增值勤勉謹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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