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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小說小說描述一位從法國移民美國的中年男子杭柏·杭柏特(Humbert Humbert)在少年時期,與一14歲的少女安娜貝兒發生了一段初戀,最後安娜貝兒因傷寒而早夭,造就了杭伯特的戀童癖(The child I love),他將“小妖精”定義為“九到十四歲”。杭柏特最先被一名富有的寡婦拋棄,後來又迷戀上女房東Charlotte Haze的12歲女兒洛麗塔(Lolita),親呼她為小妖精。
由於兒時的陰影,杭伯特對洛麗塔無法自拔,為了親近這名早熟、熱情的小女孩,杭柏特娶女房東為妻,成為洛麗塔的繼父。小說中的女孩原名桃樂莉·海茲(Dolores Haze),西班牙文發音的小名為洛麗塔(Lolita)或羅(Lo),因此作為書名。後來女房東發現自己的丈夫對女兒的企圖和對自己的不忠,一時氣瘋往外跑,被車子撞死。杭柏特將洛麗塔從夏令營接出來一起旅行,他以為在洛麗塔的飲料中下藥,就可以在不知不覺中猥褻她。結果藥對洛麗塔全無效果,相反第二天清晨洛麗塔主動挑逗杭柏特,發生亂倫的關係。杭柏然後告知洛麗塔她的母親已經去世,至此洛麗塔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接受了必需和繼父生活下去的這個現實。 杭柏特帶著洛麗塔以父女的身份沿著美國旅遊,他利用零用錢、美麗的衣飾等小女孩會喜歡的東西來控制洛麗塔,以及繼續滿足自己對她的欲望。洛麗塔長大後,開始討厭繼父,她意識到“即使是最可悲的家庭生活也比這種亂倫狀況好”。於是她開始跟年紀相當的男孩子交往,並借著一次旅行的機會脫離繼父的掌握,一開始杭伯特瘋狂的尋找,但是最終還是放棄了。
三年過去,一日杭柏特收到洛麗塔的來信,信上說她已經結婚,並懷孕了,需要繼父的金錢援助。杭柏特給了她400美元現金和2500美元的支票還有把屋子賣了買家先付的10000美元跟房子的契約。他要求洛麗塔說出當時拐走她的人。洛麗塔告訴他那人正是奎迪(Quilty)( 作品中被女主角認為是東方天才哲學家),其為學校演出的劇作家,並告訴他,她和奎迪出走後,因為拒絕了奎迪要她和其他男孩子拍攝色情影片的要求,而被奎迪趕了出來。杭柏特請求洛麗塔離開她的丈夫和他走,但是她拒絕了這個要求,杭柏特傷心欲絕。他追蹤並槍殺了奎迪。最終, 杭柏特因血栓病死於獄中,而17歲的洛麗塔則因難產死於1952年聖誕。
《洛麗塔》最令人嘆服的成就之一就是,作為一個移民作家的納博科夫比絕大多數土生土長的美國作家更逼真地創造了美國的社會和文化背景。但這種“逼真感”在很大程度上僅僅是必不可少的自然背景,並沒有給亨伯特的欲望世界賦予任何社會學意義上的現實感。納博科夫始終是一個醉心於操縱幻覺的魔術師。
和納博科夫筆下的許多人物一樣,亨伯特是一個化了裝的極端個人主義的藝術家。他稟然敏感,想像力豐富,但近於偏執。他在小說中曾引用一位詩人的話說,“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種義務,而我們則必須賦予靈魂以美感。”當然,在《洛麗塔》中,這種所謂的“美感”既有藝術華麗的詩意,也充滿了情慾墮落者陰惡的罪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