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的卡爾赫爾曼庫普弗(1797至1860年)的長子,v收到1854年塔爾圖大學的醫學博士學位。後來,他更進一步在維也納,柏林和哥廷根他的研究(1856年至1857年)。在這段時間內,他師從周華健杜波伊斯- Reymond和Johannes彼得米勒。 1858年他回到塔爾圖,他作為一個Prosector工作至1865年。 1866年被任命為解剖學庫普弗主席在基爾大學,從1875年至1880年是一個解剖在柯尼斯堡大學教授。從1880年直到他1901年退休,Kupffer是一個組織學教授,以及在慕尼黑Ludwig Maximilians大學解剖研究所館長。
Kupffer主要以他在組織學,解剖學和胚胎學方面的工作。他特別是在細胞,腺體和神經結構,胃和肝的進程感興趣。關於他的名字命名的Kupffer細胞的發現,他錯誤地認為,這些細胞對肝臟的的血管內皮細胞的組成部分。 1898年波蘭病理學家塔德烏什馬Browicz(1847年至1928年)正確確定為巨噬細胞的。在他在柯尼斯堡大學任職期間,庫普弗有機會考察哲學家康德的大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