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本系列電動機一般為為自通風防護式。 電動機應在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米,使用地點空氣溫度不高於+40℃的室內正常工作,溫升限度符合國家標準GB/T755-2000的規定。 本系列電動機符合機械工業部部頒標準JB563-64和JB564-64的規定。
型號含義
本系列電動機共分為五個機座號,即11、12、13、14及15號機座。 例如: (1)JS147-6表示屬籠轉子型異步電動機,14號機座,定子鐵心長度為7號,6極。 (2)JR147-10表示繞線轉子型異步電動機,14號機座,定子鐵心長度為7號,10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