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在火熱的手機套用平台領域,GetJar僅次於蘋果公司,但它並不綁定任何平台、設備或運營商。它跨越多種競爭性平台,包括Android、黑莓、Symbian和Windows Mobile,總共覆蓋1,700多種手機。
發展
蘋果公司用無處不在的造勢活動讓永不打烊的蘋果應用程式商店深入人心,還告訴用戶們:無論對於何種情形,不管多常見或不常見,你總能在那裡找到一款與之相配的軟體。自2008年中正式推出線上手機應用程式賣場蘋果套用商店(App Store)以來,蘋果公司帶領全球軟體開發合作者,為iPhone和iPod等觸控螢幕設備推出了10萬多個應用程式,也為開發人員帶來高達9億美元的收入。2009年底,由手機廣告公司Millennial Media和Mobclix發布的數據顯示,蘋果套用商店每月的免費和付費程式下載次數超過1億次,消費者在那裡用最新的瀏覽工具、交友工具、套用軟體和遊戲等武裝手中的iPhone。
雖然iPhone用戶不管在何地,不管遇到什麼情況,都能找到一款合適的軟體,但這些應用程式中的絕大多數隻適合iPhone平台。而蘋果公司其實僅控制了全球17%的智慧型手機市場,芬蘭巨頭諾基亞仍然占據近40%,緊隨其後的是占21%的Research In Motion(下稱RIM,生產黑莓手機的加拿大公司)。和蘋果公司一樣,諾基亞和RIM也都全力打造自己的軟體門店諾基亞Ovi Store和黑莓App World由於不同公司生產的設備上安裝的作業系統是衝突的,蘋果店裡下載的軟體不能在諾基亞智慧型手機上運行,反之亦然。再加上其他競爭性的作業系統,比如Google的Android和微軟的Windows Mobile(分別也都有自己的軟體商店),整個市場被分割得如同拼圖遊戲,拿起哪片都和別的配不上。
蘋果公司是軟體商店概念的普及者,卻不是發明者。線上手機軟體下載業務的先驅之一是GetJar,由立陶宛裔連續創業者伊利亞·勞爾斯(Ilja Laurs)於2004年創立,這是一家獨立軟體銷售門戶。該網站提供約57,000個應用程式,來自於近35萬註冊開發人員的不懈努力。GetJar每月下載量約為6,000萬次,僅次於蘋果套用商店,居於第二位,而每月下載只有1,500萬次。
開放與免費
GetJar與品牌企業的軟體商店不同,它不是只面向某種運營網路、設備或作業系統,而是提供跨平台的標準應用程式,甚至能跨越多種競爭性平台,另一個重要特色是,GetJar還提供適合所謂功能手機的軟體沒有智慧型手機的處理能力和互動界面的機型。儘管智慧型手機的滲透率如滾雪球一樣瘋狂增長,美國售出的手機中仍有2/3以上是功能手機。
GetJar的成功基礎就是不綁定任何平(部落格)台、設備或運營商,並且對任何商業模式開放。勞爾斯說,GetJar上面60%的軟體來自用戶推薦,而口碑型傳播只適用於不受設備和平台限制的軟體iPhone用戶不知道黑莓都有什麼軟體,蘋果套用商店也不支持黑莓手機。但我們包括所有手機,我們支持的機型永遠比其他軟體商店更完整。
成長
剛剛上線時,GetJar還只是一個供軟體程式設計師跨設備測試軟體的網站。勞爾斯當時在經營GetJar的前身Midas Baltics,創造了數百種跨越多種作業系統的軟體。設備之間的差異完全是場噩夢。勞爾斯說,如果你不針對每一種不同設備調整所有軟體,就無法保證能夠運行。我們的解決方案是開發一個公共Beta版測試服務,邀請所有手機用戶來免費下載軟體。惟一的要求是,用完後請向我們反饋效果。
2005年,GetJar對普通公眾開放了線上測試工具,接下來的半年時間內,每隔兩周軟體數量就會翻一番。對那些拚命想要擠入手機作業系統軟體銷售門戶的開發者來說,GetJar提供了一個全新的直銷發售渠道,跳過運營商,為開發企業提供了足夠的自由和靈活度來針對各種手機型號最佳化軟體,而不用考慮設備生產廠商或網路問題。(軟體下載頁面等GetJar服務簡化了開發者和消費者的操作流程,通過提問自動檢測設備型號,指引用戶在GetJar找到最合適的軟體版本。)
GetJar堅持開發人員提供的軟體必須可供免費下載。這是GetJar成名的原因我們從來沒有收取任何費用。勞爾斯說。開發人員可以通過合作廣告盈利,或者在網站發布試用版,同時通過其他銷售渠道出售正式版。網站自身的收入模式預計將是為合作者提供廣告位和服務推廣開發人員競拍網站上的顯要位置,然後根據帶來的下載量付費。
根據下載次數收費對我們很有利。信息解決方案提供商Nimbuzz北美運營副總裁托拜厄斯坎帕(Tobias Kemper)說。Nimbuzz軟體通過IP工具結合即時通訊、會議和音頻功能,還有對Skype、Facebook和Twitter等服務的接口,在GetJar上非常成功,至今已有2,200萬次下載。GetJar大大提高我們的知名度,登上首頁為我們帶來大量下載。
口碑的力量
蘋果公司通過大規模投入宣傳活動而大獲成功,GetJar卻從來不用這種方式,為了節約成本,GetJar主要依靠網路行銷和搜尋引擎最佳化來吸引消費群。
我們不能和那種有錢花上億美元去做電視廣告的大公司比,GetJar市場副總裁派屈克默克(Patrick Mork)說,但GetJar的每個產品頁面上都有一個直接通過Facebook或Twitter分享軟體的連結。這能幫消費者更方便地分享自己喜歡的軟體,這種傳播方式對我們非常重要。
GetJar每月能吸引1,200萬~1,500萬用戶,雖然網站提供的軟體數量只有蘋果套用商店的一半,其影響力卻更為驚人蘋果橫跨75個以上的國際市場,但GetJar在200多個國家都可訪問。去年秋天發布的GetJar消費者調查表明,1/3的用戶每天下載新軟體,61%的用戶每周至少下載3~4次。調查還著重指出,81%的用戶是男性,其中65%的男性來自最具吸引力的18~34歲族群。
GetJar的用戶還對手機廣告有較高接受程度。實際上,每10名用戶中就有8人表示願意下載含有廣告的程式;73%的人看好利用手機軟體宣傳產品的品牌;而且74%的人表示他們會下載由著名品牌贊助或開發的軟體。毫無疑問,這對GetJar開發人員的廣告合作者是天籟之音,其中包括在2013年11月斥資7.5億美元收購手機廣告網AdMob的Google。
但GetJar與蘋果套用商店的最大區別在於開放性。GetJar接受任何軟體,只要不是惡意軟體,不違法就可以。蘋果公司則是因其嚴格而又難以把握的軟體批准程式而飽受批評,甚至曾因拒絕一款Google品牌的VoIP客戶端程式而面臨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的調查。提交到GetJar的程式一般只要一個工作日內就會通過審查,供消費者下載,相形之下蘋果套用商店平均14天的審批流程令人慾哭無淚。難怪那么多程式設計師公開宣布與蘋果斷絕關係。其中最著名的是:主導開發大熱門iPhone Facebook程式的喬休伊特(Joe Hewitt)曾在11月表示停止為蘋果設備編程,原因就是對蘋果套用商店的審查程式不滿。
蘋果套用商店也不會為那些與iPhone原始功能形成競爭的程式開門,比如蘋果的iTunes數字音樂商店或Safari網路瀏覽器,這一原則成功地將Opera軟體開發者擋在蘋果門外,因為Opera同時開發台式機和手機瀏覽器。然而,專為功能手機進行了最佳化的Opera Mini在GetJar的下載量已經超過2,500萬次,一直緊咬在2,700萬下載量的即時通訊客戶端eBuddy之後。
現狀
我們是GetJar的早期合作者,從沒想過它會這么成功。Opera首席戰略官羅爾夫·阿瑟弗(Rolf Assev)說。世界上不是只有智慧型手機,80%的市場仍舊被其他設備占據,這就是GetJar的成功機會。人們不斷在GetJar尋找有趣的新軟體,它會永遠成功下去。
GetJar和蘋果套用商店也有一個很大相似點,那就是手機社交網程式占據壓倒性地位。除了eBuddy和Nimbuzz外,GetJar最受歡迎的5大軟體還包括Facebook(截止2009年底總下載量超過1,400萬次)和社交媒體解決方案mig33(超過1,500萬次)。社交網軟體現在是GetJar上最大的套用類別,擁有近30%的下載量,緊隨其後的是占15%的遊戲軟體。
如果用關注度來衡量,GetJar上85%的關注是針對社交媒體軟體。勞爾斯說,用戶下載遊戲後一般會玩7~10次,然後換下一個。但用戶每天會訪問社交網服務10次,這是用戶黏性上的巨大差異。
GetJar的發展速度和影響力自然逃不過手機運營商的眼睛,運營商自己的軟體行銷和發行過去一直嚴重滯後。隨著用戶對手機程式的興趣不斷增加,不斷豐富,部分運營商現在開始請GetJar幫忙擴寬它們的軟體庫已經合作的包括英國Operator 3, 愛爾蘭沃達豐和法國Virgin Mobile。這一季度,身陷困境的美國運營商Sprint Nextel推出了自己的軟體店,據傳GetJar將負責充實它的程式庫,手機製造商索尼的PlayNow Arena多媒體門戶也將很多軟體開發工作外包給GetJar。
如果你是運營商,就不會想被一個套用商店困住。勞爾斯說,運營商出售的是手機和服務,自然願意為消費者提供多個套用商店做選擇,也可帶動競爭。
勞爾斯認為競爭對套用商店有積極作用。消費者越了解手機軟體,需求就越大。他說,即使市場上出現了其他很多同類店鋪,我們2009年的增長率仍然創下了近5年的新紀錄。
未來幾年也不會太平靜。根據Gartner的預測,轉賬類程式、定位服務和手機搜尋將成為2012年最熱門的幾類手機應用程式。隨著消費者對智慧型手機的興趣增加,網際網路玩家向手機上網轉移,套用商店和跨行業服務的興起,Gartner認為手機定位業務用戶基礎將由2009年的全球9,600萬人增長到2012年的5.26億,手機定位解決方案將滿足消費者的一系列需求,包括工作工具、社交網和娛樂。此外,Gartner預測在2012年80%的手機出廠時都預裝了瀏覽器,在2009年這一比例只有60%。
勞爾斯對此表示認同,這個行業正在改變,越來越多的品牌正在發掘手機策略,將手機應用程式作為擴展服務,市場形勢非常近似15年前的網際網路。如果你在開發手機應用程式,必須能夠適應消費者手中的任何一種設備,我們可以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