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介
FIPA(The Foundation for Intelligent Physical Agents)是一個由活躍在Agent領域的公司和學術機構組成的國際組織,其目標是為異質的Agent和Agent系統之間能夠互操作而制訂相關的軟體標準。FIPA的宗旨在於“促進基於Agent的套用、業務和設備的成功”。目前FIPA 制定了FIPA97、FIPA 98、FIPA 99 等規範。
FIPA 97提供了有關基本Agent技術的規範說明,包括Agent管理、ACL、Agent軟體集成、個人旅遊助手、個人助理、音像娛樂及廣播、網路管理及供應等七節構成。
FIPA 97 只研究了靜態Agent,FIPA 98 則開始為移動Agent技術制定規範。
FIPA98明確了服務於代理與其它實體(管理員、其它代理、非代理軟體和物理世界)互動的不同組件的接口。因為主要涉及到智慧型代理領域,FIPA 把重點放在代理間通信的標準化問題上,FIPA 提出一個專門的代理通信語言(AgentCommunication Language,ACL)來解決遵從FIPA 標準的所有代理之間的通信問題。
2.FIPA 定義的基本業務
FIPA 定義了為代理平台服務的三種基本業務:代理管理系統(AgentManagement System,AMS)、Directory Facilitator (DF)和代理通信通道(Agent Communication Channel,ACC)。AMS 提供類似MAF AgentSystem 的管理功能,但是,不同點在於FIPA的AMS 不能解決在異構移動代理平台之間代理的移動問題。FIPA 代理可以為其它代理提供服務,而且它們的服務內容可以在網路黃頁上通過DF搜尋到。在一個代理平台中,在DF 中的註冊是任意的,而在AMS中的註冊則是必須的。
ACC能夠促使在同一個代理平台上代理之間的通信,也可以通過提供一個訊息轉發機制來使代理在異構平台之間通信。
平台之間的互通性通過CORBA ORB 的轉發業務可以實現,與CORBA的結合對遵從FIPA 的移動代理平台來說是必需的,代理的訊息傳送通過CORBA IIOP 實現。因為AMS和DF業務提供類似於MASIF中的MAFAgentSystem和MAFFinder的功能,對FIPA標準化的建議是提出通過一個能夠共同使用的ACL 來實現代理之間的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