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產前親子鑑定

DNA產前親子鑑定

DNA產前親子鑑定是通過採集孕婦外周血(15ml),提取游離DNA,採用新一代高通量測序技術,結合生物信息分析,得出胎兒生物學意義上的父親。

簡介

“DNA產前親子鑑定”,也稱胚胎期親子鑑定、胎兒親子鑑定,是指利用基因技術鑑定胎兒生物學意義上的父親。當胎兒生物學意義上的父親是誰不得而知時,“DNA產前親子鑑定”可從‘母體外周血’中提取在母體裡胎兒的游離DNA,鑑定檢測出胎兒的DNA(脫氧核糖核酸)與疑似父親的DNA進行比對,以確認親子關係。

DNA產前親子鑑定的手續並不繁瑣,一般的程式就是預約—採樣—鑑定—報告反饋。一般孕婦懷孕7周以上,就可以進行抽血取樣。

取樣方法

母體外周血(Maternalperipheralblood)

以孕婦手臂靜脈血取樣的方法,抽取10ml,通常在孕期滿7周后進行。

DNA產前親子鑑定 - 機率對比
DNA產前親子鑑定(母體外周血)檢測原理:是進行Y染色體的比對。否定親子關係準確率幾近100%,否定親子關係準確率99.99%。

機率對比

普通血型測試:利用對應的血型來檢測親子關係,準確率80%。DNA產前親子鑑定 - 鑑定原理

鑑定原理

判定親生關係的理論依據是孟德爾遺傳的分離律。按照這一規律,在配子細胞形成時,成對的等位基因彼此分離,分別進入各自的配子細胞。精、卵細胞受精形成子代,孩子的兩個基因組一個來自母親,一個來自父親;因此同對的等位基因也就是一個來自母親,一個來自父親。鑑定結果如果符合該規律,則不排除親生關係,若不符合,則排除親生關係(變異情況除外)。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母、子關係是已知的,要求鑑定假設父和孩子是否親生關係。此時首先從母、子基因型的對比中,可以確定孩子基因中可能來自父親的基因(生父基因,OG)。然後觀察假設父親的基因型,如果不具有生父基因,則可排除假設父與孩子的親生關係。若假設父也具有生父基因,結果就不能排除假設父的親生關係,假設某案例中母親是FGA-22/23型,孩子為22/25型,從比較中可確定生父基因是FGA-25。此案中假設父1為FGA-22/24型;假設父2為24/25型。其中假設父1不具備生父基因25,故可排除他與孩子的親生關係;相比之下,假設父2因具有FGA-25,不排除與孩子有親生關係。DNA產前親子鑑定 - 鑑定步驟 第一步:DNA提取
把樣本細胞核中所含有DNA提取出來,然後進行一定的純化,化除樣本中的雜質。

鑑定步驟

第二步:PCR擴增
PCR的中文名為聚合酶鏈式反應,簡單的說,PCR擴增這一步就是把我們所需要的片段通過酶促反應,在PCR儀上進行大量複製,放大到通過某些專用儀器可以看到的程度。
第三步:後PCR反應
這一步主要是上ABI測序儀檢測的準備階段,將雙鏈的DNA打開,加一些檢測用的的內標,主要是用來標記檢測的片段長度。
第四步:毛細管測序儀檢測
由於DNA帶有電荷,通過毛細管電泳的方法,不同片段DNA長度的電泳速度不同,在同樣的電壓,同樣的電泳時間下,泳動的距離不同,這些長短不同距離可以通過前期加入的內標測量分辨出來,同時可通過一定的軟體顯示在電腦上,方便檢測人員處理和分析數據。
第五步:分析數據,出具報告
主要是檢測人員將所得結果進行分析匯總、計算,然後出鑑定結論和報告。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