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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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全國質量、計量、出入境商品檢驗、出入境衛生檢疫、出入境動植物檢疫、進出口食品安全和認證認可、標準化等工作,並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直屬機構。

法律法規

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履行質量監督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許可證條例》
此外,國家質檢總局的局令、公告等部門規章及其它規範性檔案也具有法律強制力。

質量管理

根據《產品質量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實施國家關於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對全國質量管理工作進行巨觀指導,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獎勵制度和推進“名牌戰略”的工作,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承辦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有關事宜,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推進開展“質量興市”工作,組織國家巨觀質量水平測評工作,組織建立企業質量信用制度,組織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組織重點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計量管理

根據《計量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質檢總局對進出口計量器具進行檢驗和監督管理,主要包括:進口計量器具的型式批准、進口計量器具的審批和進口計量器具的檢定等。負責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審批和管理國家計量基準和標準物質,制定計量器具的國家檢定系統表、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組織量值傳遞。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總理令第373號),國家質檢總局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擬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目錄、有關規章和安全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和進出口進行監督檢查;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負責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核准和相應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的資格考核工作。

產品質量監督管理

根據《產品質量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實施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擬訂國家重點監督的國內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監督。組織實施QS標誌制度。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質量監督。管理質量仲裁的檢驗和鑑定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管理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免檢工作;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工作。

食品生產監管

根據《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實施國內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衛生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內食品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準入制度。負責調查處理國內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執法督查管理

根據《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質檢總局組織查處違反質量、標準化和計量法律法規的行為。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組織協調全國有關專項打假活動。組織本系統開展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活動。負責組織協調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案件的查處和大案要案的督察督辦工作。管理、指導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

認證認可監督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國家認監委負責制定、發布和執行國家認證認可、安全質量許可、衛生註冊和合格評定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協調並指導全國認證認可工作,負責監督管理認可機構和人員註冊機構。

標準化管理

依據《標準化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標準委負責起草、修訂國家標準化法律法規的工作,擬定和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化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擬定全國標準化管理規章,制定相關制度,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負責制定國家標準化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協調和編制國家標準的制定和修訂計畫。負責組織國家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負責國家標準的統一審查、批准、編號和發布。
負責協調和管理全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有關工作,協調和指導行業、地方標準化工作,負責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備案工作。
參加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和其他國際或區域性標準化組織的活動,負責組織ISO、IEC中國國家委員會的工作。負責管理國內各部門、各地區參與國際或區域性標準化組織活動的工作,負責簽定並執行標準化國際合作協定。管理全國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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