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S多邊公約

BEPS多邊公約

BEPS多邊公約,指的是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多邊公約。 BEPS多邊公約是第一個在全球範圍內就跨境所得稅收政策進行多邊協調的法律檔案,有利於促進主要經濟體之間協調一致,開展務實高效合作,構建公平和現代化的國際稅收體系,促進世界經濟包容性增長。同時,它的簽署也標誌著二十國集團(G20)國際稅收改革項目BEPS所有行動計畫完成。 2017年6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代表中國政府簽署《公約》並致辭。

簽署背景

跨國企業利用國際稅收規則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國稅制差異和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減少其全球總體稅負,甚至達到雙重不徵稅的效果,造成對各國稅基的侵蝕,這被G20稱為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

為了堵塞國際稅收規則漏洞,G20領導人於2013年9月發布聖彼得堡峰會公報,決定實施國際稅收改革BEPS行動計畫,並委託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牽頭推進該項工作。包括所有G20成員、OECD 國家和19個其他國家在內的62個國家共同參與了BEPS項目。

最終,BEPS項目的15項行動計畫成果報告於2015年10月發布,並在2015年11月舉行的G20安塔利亞峰會上得到G20領導人批准,包括中國在內的不少國家通過修改本國稅收法規,來落實BEPS行動計畫。  

簽署過程

2017年6月7日,《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多邊公約》首次聯合簽字儀式在法國巴黎的經合組織(OECD)總部舉行,67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代表共同簽署了該《公約》。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代表中國政府簽署《公約》並致辭。  

公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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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多邊公約》旨在將國際稅改BEPS項目的成果套用於全球3000多個稅收協定中。《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多邊公約》將在為具體稅收協定政策提供靈活性的同時,執行最低標準防止協定濫用,並改進爭議解決機制。另外,《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多邊公約》也將使各國政府可以通過 BEPS項目所制定的其他稅收協定措施來完善本國的稅收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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