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背景
跨國企業利用國際稅收規則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國稅制差異和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減少其全球總體稅負,甚至達到雙重不徵稅的效果,造成對各國稅基的侵蝕,這被G20稱為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
為了堵塞國際稅收規則漏洞,G20領導人於2013年9月發布聖彼得堡峰會公報,決定實施國際稅收改革BEPS行動計畫,並委託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牽頭推進該項工作。包括所有G20成員、OECD 國家和19個其他國家在內的62個國家共同參與了BEPS項目。
最終,BEPS項目的15項行動計畫成果報告於2015年10月發布,並在2015年11月舉行的G20安塔利亞峰會上得到G20領導人批准,包括中國在內的不少國家通過修改本國稅收法規,來落實BEPS行動計畫。
簽署過程
2017年6月7日,《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多邊公約》首次聯合簽字儀式在法國巴黎的經合組織(OECD)總部舉行,67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代表共同簽署了該《公約》。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代表中國政府簽署《公約》並致辭。
公約作用
《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多邊公約》旨在將國際稅改BEPS項目的成果套用於全球3000多個稅收協定中。《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多邊公約》將在為具體稅收協定政策提供靈活性的同時,執行最低標準防止協定濫用,並改進爭議解決機制。另外,《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多邊公約》也將使各國政府可以通過 BEPS項目所制定的其他稅收協定措施來完善本國的稅收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