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B類簽證是指外國人士到美國作短期停留,使用的一種非移民簽證。包括商務考察、觀光旅遊、看病醫療等。其中商務考察時所用簽證為B-1簽證,觀光醫療所需簽證為B-2簽證。
申請條件
B簽證的申請是在申請人本國的美國領事館提出的。在申請時﹐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 申請人要證明來美是進行短期的活動﹔
2) 申請人的意圖是在美停留期截止之前離開美國﹔
3) 申請人在美停留期間﹐不會放棄在本國的居留權﹔
4) 申請人在美停留期間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承擔在美進行活動的經費﹔
5) 申請人在美期間不能進行與B簽證不符的活動(比如打工﹐上學等)。
注意事項
在申請B簽證時﹐申請人須提供以下檔案﹕
1) 填好的OF-156﹐非移民簽證申請表﹔申請人在填此表時要非常仔細﹐尤其在填寫關於來美意圖與是否提出過移民美國的申請等項目時要小心。
2)來美國活動項目與理由的解釋。如果是B-1商務簽證﹐申請人必須提出顧主的信函﹐和美國公司的邀請函﹐證明申請人的確有正當的商務需要來美。如果是B-2觀光﹐探親簽證﹐申請人需要美國親人或朋友的邀請函﹐聲明來美是為了短期的探親訪友。另外﹐B簽證申請人要證明他沒有移民傾向。有說服力的非移民傾向證據如﹕再本國有較好工作的證據﹐申請人親人多在本國的證據﹐和申請人在本國有財產的證據。
3) 申請人的有效護照﹔
4) 申請人的相片﹔
5) 簽證費。
申請B-2的人士還需要提出經濟能力的證明。B-2申請人的美國邀請人還須提供I-134表。I-134 是經濟擔保表﹐擔保申請人來美之後﹐如果遇到經濟困難﹐邀請人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維持B2人士的在美生活而不會成為美國政府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