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原因
受麗水市政府委託,由麗水市安監局會同麗水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市建設局,並邀請市檢察院組成事故調查組。浙江省質量檢測科學研究院經現場勘察和樣品檢測等認定:事故直接原因是“高大支模架整體承載力及剛度不足,在其頂部進行混凝土澆築施工,導致支模架整體坍塌。”調查組調查表明,該起事故暴露出建設單位非法建設,施工單位非法掛靠,設計單位違法變更設計,圖審單位違法通過圖審,也暴露出當地政府督促落實安全監管責任不力,工業園區安全職責分工混亂、履職不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管嚴重缺位,對非法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