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傷亡
20日下午,蘭州市城關區委宣傳部通報,20日7時32分,蘭州大學醫學校區南校區院內,發生一起氣體爆燃事故。經核實,共有31人受輕傷,目前還有28人留院觀察(其中蘭大醫學院學生23人,外校來訪學生1人,軍區四所1人,施工單位3人,均為男性)。
事故處置
事故發生後,120救護車於7時38分趕到事故現場,7時54分,110趕到現場,7時57分,市消防支隊東崗、廣場中隊4台消防車40名官兵趕到現場,第一時間開展了人員救治、組織疏散、消防滅火等應急救援工作。
現場通過崑崙燃氣公司切斷天然氣和公安消防稀釋、滅火等措施,泄漏危險與明火於10時20分得到完全控制。甘肅省安監局、蘭州市政府、市公安消防、安監、建設、行業辦及城關區政府有關負責人也先後趕赴現場組織處置。
9時12分,市安委會、市安監局負責人現場主持召開應急救援工作部署會議,成立了由城關區政府負責人牽頭,安監、建設、公安、消防、行業辦、蘭州大學及甘肅第九建設集團公司相關人員為成員的應急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受傷人員核實及救治、周邊波及區域情況核實等工作,並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原因及責任調查工作。
9時57分,應急指揮部召開媒體現場通報會,向各媒體通報了事故初步情況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蘭州大學成立輔導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救治相關事項及心理輔導等工作。崑崙燃氣公司對周邊燃氣管網安全運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並對泄漏點實施封堵,計畫於下午18時恢復對周邊天然氣用戶的正常供氣。事故調查工作目前正在進行,相關責任人已被控制。
事故起因
經調查,事故起因是蘭州大學後勤處為開通蘭州大學醫學校區南校區院內消防通道,對院內的蘭大附小小二樓實施拆除工作,拆除工程施工方為甘肅省第九建設集團工程有限公司蘭州分公司蘭大項目部。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便實施了拆除作業。
7月19日下午14時,蘭大項目部現場施工人員聞到氣體異味,施工現場負責人何文堂將此情況分別電話向蘭大後勤管理處韓勇志及蘭大附小副校長吳軼進行了匯報,但2人均未到現場核查,也未採取任何措施。蘭大項目部施工人員繼續實施清理垃圾作業,直至7月20日早7時32分發生爆燃事故。
事故原因系施工方在實施拆除作業過程中,損壞了已被封堵的人工煤氣時代的DN80鋼質輸氣管道,造成天然氣泄漏,導致爆燃。蘭州大學與甘肅省第九建設集團工程有限公司在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實施拆除工程,發現氣體異味後,在長達17個小時內兩單位相關人員又未採取任何措施,最終導致了該起爆燃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