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背景
2016年7月19日,桃園發生遊覽車火燒車意外,事故造成包含司機1人、導遊1人、大陸乘客24人共26人死亡。是24年來台灣火燒車死傷最慘重的事故。
事故經過
2016年7月19日中午12時57分,台灣桃園機場聯絡道發生自撞車禍,當地警消人員接獲通報,一輛遊覽車因不明原因撞上護欄,整輛車隨即起火燃燒。中午13時21分火勢撲滅,車上26人罹難。
據了解,車上包括司機和導遊在內共有10名男性16名女性,其中有3名不滿20歲的小朋友。旅行團原定下午四點半乘坐立榮航空航班從桃園機場返回大連。事故遊覽車為台北市玫瑰石通運公司所有,出廠年分是2010年5月,確切事故發生原因仍在調查中。
事故原因
對於這起事故,台灣“公路總局”表示,遊覽車因不明原因起火後,失控撞擊內側護欄後再衝撞外側護欄。
台灣警消根據第一時間現場畫面推判,當時遊覽車車頭冒出大火,濃煙直灌整個車廂,可能是車頭嚴重受損,且濃煙迅速充斥車廂,因此車內乘客及司機共26人,無一逃出。
台灣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與台灣警方刑事局鑑識中心、公路警方、公路部門、消防部門調查人員剛完成初步勘驗,但因車體燒毀嚴重,加上天色昏暗,只能初步確認起火點在駕駛座附近,即遊覽車前方,車輛並沒有漏油情形,20日上午將二度勘驗 。
2016年08月11日,專案小組幾乎已可確定,蘇明成在十九日當天中午,得知大陸籍妻子因蘇三年前犯下的性侵案定讞,堅持要帶著三個孩子回大陸定居,兩方激烈爭吵後,蘇才決定輕生,而他選擇在陸客前往機場的途中,於駕駛座上一口氣喝下預藏的烈酒,在自己因酒精作用失去意識前,才潑灑汽油於駕駛座右側的飲水機、配電盤,引燃車內大火。
遊覽車公司負責人林靖樺證實說:“火燒車當天,公司經理第一時間打電話通知蘇明成的家屬,接電話的是他的大女兒,當她聽到跟自己最親的爸爸慘死火海後,所說的第一句話竟然是‘他說要去做的事,真的去做了…’”當下跟蘇的長女通電話的經理,沒意識到該句話是什麼意思,不久後才驚覺火燒車及蘇明成可能有隱情,趕忙回報檢察官。
至於自焚的蘇明成,為何要拉著全車的陸客陪葬?則可能與他小時候,因蘇父是國民黨軍人的身份,讓蘇家被列為黑五類有關。
據台灣《聯合報》9月10日報導,檢警最近接獲消防部門火災鑑定報告,確定駕駛艙是起火點,在駕駛座旁走道的二處階梯都採集到汽油,鑑識人員找不到電線短路走火特有的熔珠現象,幾近排除電線走火意外,而蘇明成生前曾打電話給友人抱怨被判5年,遺體體內又有高酒精濃度,全案指向蘇明成引汽油自殺,還拒開前後門,讓全車無法逃生 。
台灣通報大陸遊客大巴起火案:司機縱火 依法不起訴
檢方表示,經調查,司機蘇明成酒後駕車、潑灑汽油、放火自殺、並燒死車內其他乘客。但因為蘇明成已經死亡,其所涉及的酒後駕車、放火、殺人等罪行,依法不起訴 。
另據台灣媒體報導,桃園檢方調查認定,蘇明成是因為性侵案被判刑與家庭壓力等因素,預謀自殺縱火。
通報稱,蘇明成在旅行團行程第4天於嘉義市博愛路信義加油站為遊覽車加油後,另變裝購買汽油,後於高雄市的飯店分裝,行程的最後1天先飲酒壯膽,待遊覽車距離機場約僅3公里時在駕駛座潑油自焚,火勢迅速延燒加上車輛失控撞擊護欄,車上導遊與旅客逃生無門,全車26人無一生還 。
事故處理
2016年7月19日,遼寧省多個部門立即啟動應急機制,與台灣方面溝通聯繫,全力處置有關事宜。遼寧省旅遊局在網上獲得相關信息之後,立即成立了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聯合事故調查組,聯合事故調查組會同瀋陽市旅遊局和大連市旅遊局,下設三個小組。目前,遼寧省旅遊局正在與組織旅遊團的遼寧海外國際旅行社進行溝通並核實人員名單。
經確認,24名遇難遊客中,大連遊客21人、哈爾濱遊客1人、吉林遊客1人、湖南遊客1人。
遼寧省台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省台辦正在與台灣有關方面聯繫,了解事件有關情況和處置進展。省台辦要求大連市台辦協調相關旅行社,迅速聯繫遇難者家屬,做好赴台善後事宜。台辦工作人員也將一同赴台參與善後處置。
事件疑點
據台灣聯合報7月21日報導,事故後,車上乘客無一逃出是各界關注的最大疑點。台灣檢方認為,這可能跟逃生門裝了暗鎖有關係。當日第一時間參與救援的警員也證實說,當時“從外面拉不開安全門”。
7月20日,檢方再次勘驗著火大巴。遊覽車公司總經理林靖樺以同款車介紹逃生裝置,他信心滿滿地說“後面的安全門沒問題”,但當他拉門把要推開門時,雖很用力推卻打不開。
檢查小組發現事故車輛逃生門有類似小客車兒童座安全鎖的設計,啟動開關位於司機駕駛座下方。安全門鎖孔里,有小橫桿控制住的暗鎖,有人從外面拉,也打不開。
台灣檢方表示,遊覽車上不應設這種暗鎖,如確認與乘客死亡有關,業者將難逃法律責任。
遊覽車業主辯稱“一切合法”。台灣資深大客車司機透露,裝暗鎖是業界“不能說的秘密”,按法令規定安全門不得上鎖,但遊覽車常發生行竊,為防小偷不得不在安全門上加一道鎖。
但台灣公路局有規定,加裝安全門暗鎖被路檢查出,最終可罰9萬元並吊銷執照,如果是車行要求裝設,可廢止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為避免被罰,遊覽車公司想到“化明為暗”,偷偷在安全門裡裝暗鎖。
事故調查
車內多種殘存物驗出汽油類反應
承辦台灣“7·19”遊覽車事故的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24日公布重要發現,車輛駕駛艙及下層行李箱所發現破損塑膠容器及車內燃燒殘餘物均有汽油類成分反應。
桃園地檢署負責對外發言的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檢方與警方19日、20日勘驗、採集遊覽車證物並送檢驗,目前發現駕駛艙一個破損容器及殘存液體、一個破損塑膠容器、駕駛艙燃燒殘留物、下層行李箱3個塑膠容器等“均有汽油類成分反應”。
至於遊覽車起火與汽油成分間的關聯,王以文表示,必須等待火災調查報告“出爐”、確定起火原因,才能釐清。
對於罹難者家屬最為關心的調查進展遲緩的問題,他告訴記者,調查過程要做很多測試,油氣的部分先取得檢驗結果,因此先公布出來;而整個調查報告還涉及線路測試等,目前尚未完成。以往類似案件調查報告為求慎重,通常需耗時一個月;因此案備受矚目,承辦檢察官及相關部門特別慎重,連日連夜與學者、專家展開研究,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工作。
王以文也說,檢方也希望報告“出爐”時間越快越好。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25日上午會同相關部門,再度到桃園市中壢殯儀館以復驗台灣司機蘇明成及導遊鄭焜文的遺體,勘驗事故車輛的線路、配備、結構。
對於這一舉動,王以文表示,目前只能說,發現汽油類成分後,檢方需研判當時火勢是何狀況,並就相關容器及液體來源展開調查。
王也坦率表示,已有台灣遊覽車業者透過媒體就案件最新發展表達看法,他們認為其容量不足供遊覽車使用,在車內放置這樣的物質較為“匪夷所思”,檢察官也注意收集各方專家意見、展開了解。
酒後駕車
2016年7月,台灣檢察部門及警方確認起火遊覽車司機蘇某成酒後駕車。台灣主幹道火燒車26死慘案,有重大發現,台法醫研究解剖司機蘇明成的鑑定報告出爐,確認蘇明成酒後駕車,酒精濃度達1.07毫克,幾達酒醉狀態,調查方向“指向人為”的可能性升高。
或以不起訴結案
據台灣《聯合報》報導,大陸遼寧旅遊團“火燒車”致26人死亡事件,火災鑑定報告出爐,台灣檢方近日將偵結。據了解,檢方及消防幾近排除電線走火,可能仍認定司機蘇明成灌醉自己,再以汽油縱火引發大災難。檢方可能把蘇明成列殺人罪被告、以不起訴結案 。
遇難人員
台灣今天發生陸客團重大死亡車禍,來自大陸的24名旅客不幸身亡,其中年齡最小者僅12歲,年紀最大的是73歲。
根據台灣“觀光局”資料,車上24名大陸旅客名單為:
曲偉偉(領隊) 女 生日1979.08.08
於香女 生日1961.04.28
於翠華女 生日1964.08.28
王玉成男 生日1990.10.12
王金英女 生日1949.01.04
王銀波男 生日1966.05.04
王輝女 生日1972.01.03
肖宇軒男 生日2003.06.30
肖坤武男 生日1973.05.10
阮樹開男 生日1960.05.20
林治彬女 生日2003.01.06
林彩珠女 生日1962.01.19
姜新男 生日1986.09.19
孫雨垚女 生日2004.11.01
孫鐵 男生日1978.06.04
袁鳳女 生日1982.02.19
高日昌男 生日1949.09.05
高秀滿女 生日1978.10.06
高玲女 生日1988.06.15
密桂香女生日1963.11.18
張紅女 生日1974.06.28
郭慧女 生日1987.01.01
曾玉翠女 生日1943.07.07
劉亞傑女 生日1964.01.05
(台籍)司機 蘇明成1964生
(台籍)導遊 鄭焜文1970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