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事故發生地位於一山坳中,需經過一段長約2公里的水泥村路,再徒步行走一條小山路方可進入。
2014年7月11日凌晨1點30分許,中新網記者在通往事發地途中看到,道路兩旁停滿了警車和其他車輛,每隔幾百米的距離都有一名交警。逾百名警察和特警手持警棍與盾牌,快速徒步前往校車落水所在地。不少村民亦騎機車前往。
記者抵達事故地點時,水庫周圍擠滿了圍觀的村民,一位潛水員正在水庫中搜救,水庫旁停著一輛起重機,現場不斷傳來嚎哭聲。一位傷心欲絕的中年婦女欲進入內場,但被警察攔下。
據當地村民介紹,校車落入的水庫面積約10餘畝,水深7-8米,平時用來養魚和灌溉農田。2014年7月10日傍晚時分,這輛平時在乾子村接送村中幼兒上下學的校車,在送完一個村的孩童後折返到另一個村的途中突發事故。一位垂釣者發現水塘中若隱閃現燈光後報警。
一位周姓村民告訴記者,校車內共有8個孩子、3個大人,包括2名幼教和1名50餘歲的司機。凌晨4時許,起重機將落水校車打撈出水,11名遇難者遺體全部找到,其中幼兒8名,成人3名。
記者看到,該水庫一面環山,四周長滿了雜草和小樹,無任何護欄。旁邊則是一條可允許兩車通行的石子路。從遠處觀望,這台落水的黃色校車擋風玻璃已碎,可明顯看見一條靜止彎曲的大腿。在起重機即將離開現場時,記者多次聽到鞭炮聲不間斷響起。
參與救援的消防官兵表示,因通往事故現場的山路狹窄且崎嶇,救援車難以進入。
事故發生後,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市有關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救援。事故勘察、善後處置工作仍在進行。
事故原因
涉事幼稚園校車超載運行
新華網長沙2014年7月11日電(記者陽建)據湖南省委宣傳部通報,事故發生後,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市有關領導趕赴現場指揮救援。長沙市、湘潭市聯合組織專業力量進行救援,當時初步統計有11人失蹤。2014年7月11日凌晨3時左右,事故校車被打撈上岸,當場找到9具屍體,其中司機1名,幼兒8名。凌晨4時許,另外兩名隨車教師的屍體也被找到。
記者在現場看到,事故校車為核載7人的麵包車,而事故發生時校車卻搭載了11人。多位遇難者家屬和村民反映,涉事幼稚園的校車平時就經常超載運行。事故勘察、善後處置工作仍在進行。
2014年8月19日晚,從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湖南湘潭幼稚園校車翻車事件”中的責任人湘潭某某旺幼稚園的經營者王長海已被批准逮捕,該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2014年7月10日17時許,湘潭某某旺幼稚園車牌號為湘CG5210的校車在運送幼兒回家的途中,違反相關法律超載及不按規定的路線行駛,行至長沙市嶽麓區含浦鎮乾子村石塘水庫時,翻入水庫,造成車上包括駕駛員在內的11人(含8名幼兒)全部溺水死亡的重大死亡事故,王長海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經審查,2014年58歲的犯罪嫌疑人王長海案發前為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的某某旺幼稚園的實際出資人、創建人和實際管理者,其在幼稚園的經營管理過程中,負有安全管理職責,但2010年5月以來,其在經營幼稚園過程中,缺乏安全意識,疏於管理,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管理校車。
檢方認為,王長海在校車接送幼兒的過程中,違反幼稚園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造成11人溺水身亡的重大事故,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且有逮捕必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