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C聯盟
6C聯盟是最初由日立(HITACHI),松下(Panasonic),東芝(Toshiba),JVC(Victor Company of Japan,Ltd.),三菱電機(MITSUBISHI ELECTRIC),時代華納(Time Warner)6大技術開發商結成的專利保護聯盟。其中包括專業廣播電視系統產品,視聽產品,家用電器,數碼產品,便攜視聽產品,系統產品等方面的各項專利。
成立
1997年10月20日,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三菱電機株式會社、時代華納公司、株式會社東芝、日本勝利株式會社,6家公司達成協定,其共同的專利許可統一由東芝負責締結,松下和日立協助分擔。這就是後來所說的DVD6C。[次年,飛利浦、索尼、先鋒成立了3C聯盟,與6C兩相對抗,與其後LG加入為第四個成員。]
1999年6月11日,6C聯盟發表了關於DVD專利許可的聯合聲明。對6家成員公司所擁有的用於視頻播放器、刻錄機、驅動器、視頻光碟、可刻錄光碟等DVD規格核心專利,6C聯盟在全世界範圍內以“一站式購買的方式”進行聯合許可。
2002年6月,IBM加入6C聯盟,成為第七位成員。2005年4月,三洋電機和夏普作為許可方成員公司,也正式加入6C聯盟。
6C與中國DVD企業
1999年以來,中國DVD製造行業飛速發展,在全球市場占有相當份額,一些國外開發商紛紛要求繳納專利費。
2002年1月10日,中國電子音響工業協會(CAIA)與6C聯盟就DVD專利聯合許可的多次談判破裂。不久,歐盟一些國家的海關以我國DVD生產企業沒有獲得智慧財產權認證為由,對我國出口到歐盟的DVD產品實施扣押。
2002年3月8日,以東芝為首的6C聯盟向中國電子音響工業協會(CAIA)的100多家中國DVD企業發出最後通牒:中國廠家務必在3月31日前就專利使用費與6C聯盟達成協定,否則6C聯盟將向法院提出訴訟。6C聯盟的條件是專利使用費按產品單價的20%收取,每台約20美元。但對於中國企業來說,若將20美元的專利成本計入出口海外市場的產品供貨價格中,國產的DVD也就肯定失盡了產品的價格競爭優勢。
2002年,協會就DVD播放機專利許可事宜與6C聯盟終於達成共識,並已在4月19日簽訂有關協定。至此,延續約兩年的DVD專利糾紛告一段落。
2003年9月5日,6C聯盟宣布自9月1日起,開始對DVD音頻及可刻錄DVD產品的核心專利實施全球許可,並從2004年1月起開始徵收專利費。
2004年4月,在第95屆廣交會上, 6C聯盟向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和大會投訴站提供了一份包括30餘家被指侵犯其專利權的中國企業名單。這些跨國公司追溯性的收費要求一次就收取了27億元人民幣。而接下來的日子裡,在國內每賣掉一台DVD,中國的DVD生產商就要向專利權人“6C聯盟”、“3C聯盟”、“MPEG LA”等交納13美元的專利費,如果是出口,要交納21.3美元。
2005年3月1日起,6C聯盟在全球範圍內修訂專利許可項目,向被許可方就專利許可方式提供更多選擇,並“降低部分產品專利使用費”。這次調價是該聯盟自成立以來的首次“降價”。當時在國際市場上,每台DVD的平均銷售價格在30美元左右,但此次下調的價格於中國企業只是杯水車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