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8男生校園捅死親姐姐事件

6·28男生校園捅死親姐姐事件

6月28日上午11時30分,在廣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一號辦公樓下發生一起傷人事件,該院電子系男生馬某將前來看望他的親姐姐捅傷,傷者在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目前,馬某已被警方控制。

簡介

6·28男生校園捅死親姐姐事件 6·28男生校園捅死親姐姐事件

據目擊者介紹,事發時,他們看到一名男子手裡拿著一把類似刀具一樣的物體追著一名女子跑,然後,一刀將女子捅傷,女子倒地後衣服上全是血跡。學校管理人員發現這一情況後,立即撥打了120和110。民警到現場將該男子控制,並及時將傷者送往南寧市第六人民醫院搶救。不幸的是,該女子因傷勢太重,搶救無效死亡。

人物關係

據該學院一名負責人介紹,行兇的男子與死者系同胞姐弟關係,並非網上傳的男女關係。行兇男子是該院電子系學生,姓馬,其姐姐則是廣西一大學的一名學生。據稱,姐姐是來學校看望弟弟的,但兩人最後是怎么起的爭執,馬某手裡為什麼有刀具,學院方並不清楚。目前,警方已對此事立案偵查。

社會反映

男生校園捅死親姐姐,究竟有多大的仇恨讓他將刀捅向自己的親姐姐?血濃於水,據目擊者稱,就在姐姐關心地問弟弟想吃什麼的時候,弟弟拿刀捅向了姐姐。再有,為何男生手中會有道具,這也是需要警方調查清楚的問題。

按照我國刑法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如果捅死親姐姐的男生是一名精神病重度患者,那么他是如何進入大學的?是如何成為一名高校研究生的?如果男生只是間歇性精神病患者,那么他是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法律責任的。

男生捅死姐姐後,知情人稱男生患有精神方面的問題,精神病是為開脫罪名的盾牌嗎?為何殺人了,就說兇手患有精神疾病。一個正常行為能力人所做的事情超出了法律與道德的限制,無論是什麼狀態下殺人,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殺人需要負法律責任,請別拿精神病當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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