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2年12月1日前,湖南省高速一直執行“5元取整”辦法。
2012年12月1日起,湖南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費額執行“1元取整”方式。即費額零頭≤0.49元,捨去;0.5元≤費額零頭≤0.99元,歸1元。取整後最終費額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執行了一年多時間的“1元取整”收費法,不僅耗時長,而且收費差錯率也較高,在車輛迅速增長的背景下,反而產生了諸多問題。
2014年6月,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在官方網站上掛出《擬調整車輛通行費費額取整辦法》問卷調查表,同時還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展開現場問卷調查。問卷調查結果將作為湖南高速公路收費是否恢復“5元取整”的重要參考依據。
執行標準
以湖南高速為例,具體費額取整辦法為:2.50元≤費額零頭≤7.49元,歸5元;7.50元≤費額零頭≤12.49元,歸10元;取整後最終費額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舉例
如果一條高速公路全長為41.629公里,按照普通小車0.4元/車公里計算。那么如果按照5元取整的收費方式,最終車主需要交納的費用為15元,而按照1元取整的計算方式需要交納的費用為17元。
市民意見
雖然不管以何種方式取整,費用差額只在2.5元之間,但為了找零方便,通關迅速,有的車主支持“5元取整”。但有的市民認為1元取整更能體現實際應收的通行費,計算方法更細緻更科學,也更能讓車主心服口服。
還有的市民認為高速公路更應該推廣ETC等非現金收費方式,這樣就不存在找零的問題了,按照實際費額收取當然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