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6日,“ 一帶一路”倡議推進中的法律糾紛解決國際研討會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辦。本次研討會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普通法中心、英中協會聯合舉辦,旨在探究一帶一路倡議下多元糾紛解決機制。
中國人民大學普通法中心學術顧問委員會英方聯席主席、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菲利普斯勳爵(Lord Phillips),賓漢姆法治中心主任、普通法中心學術顧 問委員會英方副主席Jeffrey Jowell爵士,英國高級出庭律師、普通法中心學術顧問委員會委員Marina Wheeler, 倫敦大學亞非學院法學教授(彭文浩)Michael Palmer,英中協會主席Sir Martin Davison,英格蘭與威爾斯律師公會主席Chantal-Aimee Doerries QC,蘇格蘭律師公會會長Eilidh Wiseman QC ,香港律師會會長蘇紹聰,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國家發改委法規司副司長張治峰,北京仲裁委員會秘書長林志煒,深圳律師協會副會長韓俊,及香北京律師協會、港律師公會、香港律政司、澳門一帶一路研究會、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香港大學法學院等機構的學者、實務專家六十餘名參加了本次會議。
中國人民大學普通法中心主任何家弘教授主持了開幕式,英中協會主席MartinDavidson先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教授分别致辭,中華全國律師會會長王俊峰律師為開幕式作主旨演講。
英中協會主席MartinDavidson先生致辭中表示,一帶一路是一個雄心勃勃的計畫,英方也將樂於跟中國一道來促進“一帶一路”的成功。此次和普通法中心的合作,作為中英法律合作內容的一部分,會有一系列未來中英如何更好合作的建議,包括反腐敗,比如反洗錢、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的執法、破產法等,從而更好地改進中英企業合作環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教授在致辭中談到,“一帶一路”沿線60多個國家,是法律體制多樣化的國家、宗教多樣化的國家,在討論法律糾紛解決以前,首先要了解這些國家的法律文化,尊重不同國家的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用一種平等的對話的心態來推動“一帶一路”。法治是人類選擇的一個普遍性價值,只有法治才能尋求不同國家之間的更多的價值共識,通過法治我們可以尋求相互的理解,實現法治所追求的人的尊嚴、自由、平等和安全。
中華全國律師會會長王俊峰律師發表了題為“‘一帶一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構建”的主旨演講。構建一帶一路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需要沿線國家的深化司法合作,重視“一帶一路”下的國際商事仲裁制度和爭議調解機制的構建,充分利用現有的WTO國際爭端解決機制以及其他國民之間的投資公約等類似國際案例,來作為爭議解決的重要參考。
第一單元,由蘇格蘭律師會會長Eilidl女士主持。
深圳律師協會副會長韓俊女士首先進行了主題演講報告。通過幾組數字展示了中國的海外投資形勢,並介紹了“一帶一路”國家的國際法律糾紛解決的三種類型以及兩岸四地法律糾紛解決機制的優缺點,提出了建立統一的一帶一路的爭端解決機制或機構並設立抗訴制度,建立調解與仲裁相結合、提高執行效率的糾紛機制,建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庫、中外的案例庫以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律師庫等建議。
清華大學法學院車丕照教授分享了“一帶一路”地區法律糾紛的劃分問題和應對策略。提出從主體角度劃分法律糾紛類型,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具體糾紛屬性。最後,車教授還對目前三種爭端的解決途徑,做了一個初步判斷,認為法律糾紛解決機制的改革和創新是以法律需求為土壤,而不是法律人的憑空構想,“一帶一路”倡議並不刻意尋求新機制的創設,而更強調積極利用現有的各類機制,因而,未來的糾紛發生方式和解決方式都不會有大的變化。
Pinsent Masons律所合伙人Sam Boyling先生指出要想能夠成功地避免和解決爭議,就要去進行有效的溝通,善用契約通知機制、早期預警機制,充分利用調解工具在基建項目中的價值。並建議,選擇一個準確的法律會保證這個項目有一個良好的實施保障,承包商應該用很好的契約管理,將他們的立場有效的跟對方交流、調解或者是協調,這些法院之外的解決爭端的機制應該儘早地考慮,這樣才能夠在“一帶一路”基礎設施項目中取得更好的成功。
點評環節,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郭銳副教授提到,希望利用此次活動在人大法學院推動法律技巧知識庫的建立,以適應國際爭端解決這樣的法律服務市場需求。深圳大學法學院王千華副教授在點評中指出,我們在描述一帶一路給我們帶來法律服務美好願景的同時,也要考慮一下微觀的困難。Sam先生分享的規避風險、減少成本的實務經驗對我們是非常有價值。
第二單元,由英國高級出庭律師Marina Wheeler QC主持。
香港律師會會長蘇紹聰律師先從國際角度,介紹了在跨境的“一帶一路”國際仲裁中,紐約公約和一帶一路管轄權問題,指出對於“一帶一路”爭議糾紛的仲裁案件,香港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再從國內角度,談到民商事保留、時效規定以及公共政策,對仲裁案件的確定和裁決執行的影響;最後,蘇律師希望組成一個“一帶一路”律師聯盟,促使香港成為一站式法律服務平台,其法律建議能夠覆蓋幾乎全部的國家。
律師工會國際委員會副主席Steven Thompson QC先生分享了中英兩國在法律職業上遇到的挑戰和機遇。在普通法國家,法律糾紛的解決很大程度上都依賴於律師的工作,但實際上有很多案件,客戶總是會用既有偏見來拒絕仲裁,從而導致敗訴的結果。在律師成本方面,在普通法系裡律師收費確實有點高。但Steven先生也指出,這些問題都可以通過更多的交流合作來理解到底我們的法律文化有何不同,我們需要考慮哪些具體問題。
北京仲裁委員會秘書長林志煒先生指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法律體系、商業習慣、語言、法律服務環境等等有很大的差異,這將給商事爭議解決的結果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增加國際商業活動風險。中國商事仲裁機構應當在“一帶一路”中發揮更大作用,充分發揮仲裁在解決一帶一路商事爭議過程中的優勢,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培養專業國際仲裁人才隊伍,提高仲裁機構服務水平,搭建國際合作共享平台,提升中國商事仲裁機構的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
評議環節,澳門“一帶一路”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關冠雄先生提到“一帶一路”當中法律仲裁中遇到的問題,不單是語言差別問題,更多的還有文化差異問題,例如關於不予仲裁的一些特殊規定,很多都是需要利用本地的制度才能解決,多元文化的管理應該納入到國際商事仲裁考慮的因素之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胡天龍副教授在評議中指出沒有任何一個個人或者國家是完美無缺的,過程中一定會有衝突和分歧,我們需要去建立一些新的方式、方法、場所、態度、機制去構建一個務實的解決糾紛的辦法,而不是自我設限。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林嘉教授主持了下午議程的主題開講環節,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菲利普斯勳爵發表了主題演講。
英國最高法院原院長、普通法中心學術顧問委員會英方聯席主席菲利普斯勳爵發表主旨演講。菲利普斯勳爵認為普通法的優勢主要在於法官可以創設法律,法官在案件審理中積累較為豐富的商業經驗,能夠做出更符合商業規則的公平判決。往往跨境爭端發生後,當事人擔心本國法院會對本國企業偏袒和保護,更趨向於選擇仲裁解決。仲裁的費用往往非常高,但調解和協商往往也無法有效解決爭端。菲利普斯勳爵提出應在爭端發生前做好風險預防。企業應該在商事行為發生前在律師的指導下做好風險防控,這就擴大了複合型的法律人才的需求。英國和其他國家也願意幫助中國來完成法學教育的任務,培養掌握普通法的中國法科學生。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林嘉教授就菲利普斯勳爵的報告進行評議。林嘉教授表示一帶一路的戰略提出2年多,法律界人士積極參與並積極推進一路一帶法律環境的不斷最佳化,今天討論的糾紛解決,某種程度上是為下一步的問題考慮對策。菲利普斯教授在演講中解釋了英國普通法怎么樣去做出一個更加公平、合理的、更符合商業習慣的法律的解釋和法律的適用。普通法在中國也具有一定的基礎,特別是香港地區確實在普通法的發展和適用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林嘉教授建議下一步應該更多地融合大陸法和英美法,尤其在商事立法和商事法律實踐方面,以應對未來一帶一路戰略推進中可能的挑戰。
第三單元,由英格蘭與威爾斯大律師公會Chantal-Aimee Doerries QC主席主持。
Chantal-Aimee主席在主持中表示,希望借“一帶一路”之機促進人文交流和人際來往,加強不同法律文化之間的交流,加深各國之間的了解,從而使律師能夠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利益。”一帶一路”是一個雄心勃勃的計畫,不僅是國家,投資者、承包商、工程公司還是其他更多主體,都可以在其中發揮不同的作用。
北京市環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雪華律師通過一系列數字的分析,介紹了中國仲裁總體發展的情況,展現了“一帶一路”戰略的偉大影響力和所帶來的重大商機。並就仲裁作為國際商事糾紛解決的主要方式的原因和優勢進行了闡述,還就臨時仲裁在中國法院是否應當予以認可和執行問題進行了討論,呼籲中國仲裁法對此予以修訂。
中國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趙建文教授介紹了“一帶一路”糾紛解決中國際條約的適用問題。指出,“一帶一路”國家各有不同法系文化背景,在解決法律糾紛中適用國際條約,可以超越差異,直接解決法律衝突。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無論哪一種機制,都存在適用國際條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國際條約應當優先適用,並且要儘可能地準確適用,在可以擴大適用的情況下擴大適用,以追求法律糾紛的有效解決。
倫敦大學亞非學院法學院MichaelPalmer教授指出中國和英國應該進行更多的法律合作,這對於普及中英普遍的法律標準非常重要。考慮到英國在民事司法方面也在進行變革,兩國應該找到更廣泛的合作空間和領域,例如非常重要的調解程式。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中有其鮮明的優勢,而在“一帶一路”的背景下談調解,很有必要了解這一系列國家所涉及到的不同文化。在商事和民事的糾紛中,可以借鑑類似歐盟的經驗,設立普通的標準,確認共同的原則,在“一帶一路”的關係下有著重要意義。
香港大學法學院顧維遐副教授帶來了她的一個研究課題“亞洲仲裁融合”的成果,重點關注了國際仲裁中地方公共政策的分歧問題。指出“一帶一路”計畫下,中國可以引領這樣幾件事:一,促進地區和國際法學的融合,通過融合實現真正的相互的兼容性,而不僅是法律條文本身;二,引領經濟一體化,通過制定公共政策協調體系矛盾,增強穩定性;三,藉助公共政策工具,主導國際商事仲裁,提高國家軟實力輸出。
評議環節,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張文亮助理教授對前面四位發言人進行了總結。認為從法律的角度來探討“一帶一路”必須從“新”字出發,“一帶一路”背景下的各種糾紛解決方式都有各自的魅力和價值,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局面將是不可避免的,各種糾紛解決方式互動也是值得注意的,但無論如何,正如菲利普斯勳爵所說的,沒有糾紛或者避免糾紛才是最優的選擇 。
第四單元,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普通法中心助理主任姜棟副教授主持。
香港德輔律師行陸栩然律師結合一些比較鮮明的香港法特點,通過一系列前沿案例和香港律政最新的發展情況,分析了其對未來香港仲裁在資產權方面和的跨境清算的救濟管轄以及跨境重組方面的趨勢判斷,並闡述了國際仲裁和香港跨境破產在“一帶一路”下的解決方案。
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彭俊律師在“中國國家投資仲裁-機遇與挑戰”的演講中,談到了自己作為一個律師在參與WTO的爭端解決機制以及BIT雙邊投資協定的談判當中的幾點職業體會。中國律師在 WTO 這類案件中即將迎來的職業機遇和挑戰,並指出投資的案件爭端解決就像國際仲裁一樣,需要普通法和大陸法系的融合,但是中國本地的法學院的普通法方面的教育並不是很擅長,所以號召中國的法學院更加強調普通法方面的教學。
印度D.H.律所管理合伙人Nusrat Hassan律師從印度的文化角度來談現代爭議解決問題,希望探討如何能夠更多地去通過一個沒有那么對抗性的流程來尋找解決方案。建議國際的投資者,應當選擇適用國際仲裁而不要進行國內仲裁。
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棟律師在“中國法院對英國海事仲裁的支持與監督”的演講中,闡述了中國海事審判的基本情況、英國海事仲裁裁決在中國承認與執行的情況、法院的審查與報告核准機制、與仲裁有關的海事請求保全措施等內容。
評議環節,由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李軒教授對以上四位演講人做了點評,指出未來10年甚至更長一段時間,“一帶一路”可以謀求的應該是一種基於現有規制的新的爭端解決機制,尤其是仲裁機構之間的統一,這種聯合甚至聯盟,包括提供辦公條件和合作的可能性,而不僅是謀求一個在“一帶一路”範圍內統一的爭端解決機制。
討論結束後,主持人姜棟副教授談了幾點自己對“一帶一路”以及爭端解決機制的感受:安全、自由、競爭。同時還表示,期望在座與會的各位,特別是從英國來的專家和學者,能夠跟人大法學院的普通法中心攜起手來做出更多的事情,藉助這個平台,把中國的學生和教師有更多機會推廣到英國的實務界,特別是律師事務所和法院,去親身感受一下通過普通法進行思維訓練。
閉幕式環節,賓漢姆法治中心主任、普通法中心學術顧問委員會英方副主席Jeffrey Jowell先生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韓立余教授分別做了總結髮言。Jeffrey Jowell先生從實際操作和多文化兩個層面,指出了國際商事仲裁的大趨勢。韓教授則用“君住長江頭,我住長江尾,日日思君不見君,共飲長江水”一句詩道出了中英兩方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重要地位。
最後,英中協會執行主任裴世高先生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普通法中心執行秘書長時延安教授致閉幕詞,本次“一帶一路”倡議推進中法律國際研討會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