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一、主辦單位:湖北省體育局、湖北省教育廳
二、承辦單位:湖北省體育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
三、協辦單位:武漢體育學院
四、競賽日期和地點:2013年11月24日 武漢體育學院田徑場
競賽項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欄/110米欄、400米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標槍、鉛球
競賽辦法
(一)除800米、1500米、400米欄外其它徑賽項目進行預、決賽,按成績錄取前8名參加決賽。
(二)比賽檢錄時,運動員須交驗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能參賽。
(三)競賽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田徑競賽規則和本次比賽組委會有關補充通知執行。
(四)運動員經比賽確認後,已取得某項目後續賽次參賽資格但未繼續參加比賽,將取消原獲得的比賽成績(運動員只有提供二級甲等醫院的傷病醫療證明書,方可成為運動員放棄比賽的理由)。
(五)比賽使用的器材、器械由大會組委會準備。
(六)運動員號碼布由大會組委會統一提供。
參加單位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區,省體校,省直少兒體校,武漢
體院競技體育學院,省級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田徑),省級田徑項目特色學校
參賽資格
(一)運動員參賽資格按照《省十四運周期湖北省青少年兒童代表資格註冊管理辦法》(鄂體青少[2011]5號)執行。
(二)必須持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三)必須持有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證明,否則不能參賽。
參加辦法
(一)1994年1月1日後—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均可報名參賽。
(二)參賽運動員以所在單位統一報名。
錄取名次
錄取單項前八名並頒發成績證書。如參賽人數不足6人(含6人)只錄取前3名,7-8人錄取前6名。
報名與報到
(一)報名
1、各參賽單位必須認真列印報名表中各項內容,加蓋參賽單位及醫務部門公章,於賽前15天上報省田徑中心,並請註明聯繫人及聯繫電話(同時上報電子版報名表)。逾期報名(以寄出郵戳為準)或報名表錄入不合格,將不予受理。
聯繫人:湖北省體育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 欒興飛
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三路特1號湖北省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院內省田徑中心
(二)報到:裁判員於賽前1天報到。
十二、賽前1天召開技術會議,宣布競賽有關事宜,各單位派1名領隊參加。
十三、本競賽規程由省田徑中心負責解釋。未盡事項由承辦單位於賽前30天補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