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財政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指導意見

(二)科學選擇補貼方式。 (三)嚴格落實種植面積。 (六)健全良種補貼檔案。

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中央財政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

農辦財[2010]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林、農墾)廳(局、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財務局,黑龍江省、廣東省農墾總局:
為貫徹落實2010年中央1號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良種補貼項目管理,充分發揮政策效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護和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現將《2010年中央財政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指導意見》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屬檔案:2010年中央財政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指導意見
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屬檔案:

 2010年中央財政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2010年中央1號檔案精神,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農作物良種補貼力度,繼續實行水稻、小麥、玉米、棉花良種補貼全覆蓋,東北及內蒙古地區大豆良種補貼全覆蓋,長江中下游流域冬油菜良種補貼全覆蓋,啟動青稞良種補貼。根據《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09]440號),為確保良種補貼政策落到實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護和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穩定糧棉油種植面積,提高作物產量和品質,制定項目實施指導意見如下(馬鈴薯原種生產補貼和花生良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另行制定):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結合實施《全國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2008—2015年)》,按照“穩定面積、提高單產、最佳化結構、改善品質”的原則,對農民種植水稻、小麥、玉米、大豆、油菜、棉花、青稞等作物進行良種補貼,鼓勵農民使用優良品種,加快優良品種推廣步伐,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二、主要目標
通過實施良種補貼項目,力爭2010年糧食麵積穩定在16億畝以上,總產保持在10000億斤以上,單產水平進一步提高;棉花面積恢復到8500萬畝左右,產量750萬噸左右;油料面積2億畝以上,產量3000萬噸以上。
三、實施規模及補貼標準
(一)補貼範圍
水稻、小麥、玉米、棉花良種補貼在全國31個省(區、市)實行全覆蓋。
大豆良種補貼在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等省(區)實行全覆蓋。
油菜良種補貼在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重慶、貴州、四川、雲南及河南信陽、陝西漢中、安康地區實行冬油菜全覆蓋,但在江淮、鄂北、豫南及西南麥油交錯區上年度種小麥的地塊上改種油菜不享受補貼,邊角地、新開荒地種植的油菜不享受補貼。
青稞良種補貼在四川、雲南、西藏、甘肅、青海等省(區)的藏區實行全覆蓋。
(二)補貼對象
對生產中使用農作物良種的農民(含農場職工)給予補貼。
(三)補貼標準
早稻、小麥、玉米、大豆、油菜、青稞10元/畝;中稻(一季稻)、晚稻、棉花15元/畝。
四、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公開推介優良品種。省級農業部門具體負責各地主導品種的篩選,在符合國家有關扶持政策的前提下,優先選擇生態適應性好、符合生產需要、市場前景較好的品種。禁止選擇未經審定、審定未通過或過期淘汰的品種。主導品種確定後,省級農業部門要通過各種渠道公開向社會發布。
(二)科學選擇補貼方式。良種補貼資金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或差價供種補貼方式。水稻、玉米、油菜良種補貼採取現金直接補貼的方式,實行良種推介、自願購種、直接發放。小麥、大豆、棉花、青稞良種補貼可以採取差價供種的方式補貼農民,也可以採取現金直接補貼的方式。各地農業部門要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基礎上,根據品質優先、市場需求和生產需要,積極引導農民選擇使用推介的良種,不得採取強制手段干預農民自願選種。
(三)嚴格落實種植面積。首先由農戶據實向村委會申報種植面積和品種。由村委會登記、核實、公示後上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匯總審核後,將本轄區種植面積和品種上報縣財政、農業部門。最後省級農業、財政部門將各縣上報的補貼面積和品種匯總審核後,於2010年11月20日前上報農業部、財政部。
(四)嚴格補貼資金髮放程式。採取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的,實行公開推介良種,落實種植面積,農民自願購種。鄉鎮財政所直接向補貼對象兌付補貼資金,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一卡通”直接發放給農民。
採取差價供種補貼方式的,省級農業、財政部門組織招標採購良種,中標單位實行統一供種,良種補貼實行差價供種,購種農民按折扣價付款,供種單位登記銷售折扣清冊,購種農民簽字確認。嚴禁省級以下農業或財政部門組織招標。省級財政部門在開標後按招標確定的供種量預撥70%補貼資金,根據農業部門逐級審核確定的供種清冊和無種子質量問題書面意見,與供種單位結算其餘30%的補貼資金。
(五)按時上報實施方案。各省級農業、財政部門要認真組織編制良種補貼實施方案,於2010年3月31日前聯合向農業部、財政部上報備案。實施方案主要包括推介品種、補貼方式、補貼面積和補貼金額等有關內容,並附分縣的補貼面積和補貼金額表。中央直屬墾區直接向農業部、財政部申報。各省(區、市)墾區,由省農墾主管部門統一向省農業主管部門申報,也可按農場的隸屬關係,由農墾主管部門統一向當地同級農業主管部門申報,並由省級財政和農業部門聯合向財政部、農業部申報。年底前各省農業、財政部門將當年補貼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總結,並上報財政部和農業部。
(六)健全良種補貼檔案。各地要加強良種補貼項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種補貼明細檔案,實現縣級有區域圖、鄉級有落實表、村級有到戶清冊。鄉級面積落實表一式兩份,分別由鄉鎮農技站和縣農業局保管。實行統一供種的地區,村級到戶清冊要一式三份,由供種單位印刷,分別用於編制計畫、行政公示和財政報賬。採取直接發放補貼的地區,清冊一式兩份,用於行政公示和補貼資金髮放時農民簽字確認。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協調配合。各級要高度重視良種補貼項目,切實把該項目作為穩定糧食生產、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舉措,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動項目順利實施。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補貼資金預算、撥付工作;農業部門負責項目組織實施、制定方案、良種推介、技術服務等工作。其他各部門也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為良種補貼項目搞好服務。
(二)強化項目公示。實行良種補貼村級公示制,公示內容包括農戶良種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各級財政、農業部門設立良種補貼監督電話,並在當地媒體公布,接受民眾監督。
(三)強化資金管理。項目資金要專款專用,切實按照國家規定嚴格使用。任何地方、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良種補貼面積,不得套取、擠占、挪用補貼資金。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安排所需配套推廣工作經費,保證補貼品種推介展示、補貼面積核實、補貼資金髮放、補貼檔案建立和項目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支出,嚴禁擠占挪用中央下撥的補貼資金用於工作經費。
(四)強化監督檢查。省級農業和財政部門要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通過實地走訪基層幹部和農戶,認真了解項目區面積落實、種子質量和價格、補貼資金髮放等有關情況,及時糾
正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良種補貼政策不走樣,農民實惠不縮水。
(五)強化種子市場監管。各級農業部門要會同工商、質檢、公安等部門,加強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堅決打擊坑農、害農等違法行為,保證種子市場供應,防止假冒偽劣種子進入生產領域,切實保障種子供應市場渠道暢通、規範有序。
(六)強化政策宣傳。各地要通過電視、報紙等多種媒體向廣大農民民眾、基層幹部宣傳良種補貼政策,提高農民民眾對農作物良種的認識,充分調動農民使用優良品種、發展糧棉油生產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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