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碩師計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到農村學校任教 (二)到培養學校學習 (二)“碩師計畫”研究生自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在培養學校學習。

一、培養目標
為縣鎮及以下農村學校培養具有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骨幹教師,提高農村教師學歷水平和整體素質。
二、培養方式
部分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經推薦免試到指定的高校取得教育碩士研究生(論壇)入學資格;學生先到縣鎮(包括實施“特崗計畫”的設崗縣,下同)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3年,邊工作、邊學習,通過現代遠程教育、寒暑假集中面授等方式學習研究生基礎課程。再到高校脫產集中1年學習核心課程,並完成教育碩士論文答辯,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三、報名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教育工作;
(二)2010年應屆普通本科畢業生,且畢業時獲得學士學位;
(三)志願到縣鎮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具備教師資格條件;
(四)本科所學專業: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歷史學、英語(論壇)、數學與套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套用物理學、化學、套用化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地理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技術學、音樂學、美術學、體育教育等相關專業。
四、推薦學校
本省(區、市)內能夠開展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的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批准開展“碩師計畫”專項推薦免試工作的高等學校。
 五、培養學校
本省(區、市)內具有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培養資格的高等學校。
六、縣及以下農村學校名單
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
七、選拔時間及程式
選拔時間:2009年10月—10月25日。
(一)本人申請
學生持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部門領取並填寫《2010年“碩師計畫”研究生登記表》。填表時注意事項:
1.只能填報指定的培養學校;
2.填寫登記表則表明本人志願到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
(二)學校推薦
推薦學校在資格審查的基礎上,對學生歷年學習成績,學習能力、創新精神、研究能力和特長等方面進行考查,並考慮農村學校對學生所學專業的要求,在限定的名額內擇優推薦。
被推薦的學生名單在本校網站和公眾場所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未經過公示的學生,推薦結果無效。
(三)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
10月25日前,經學校推薦並被省級招辦確認的“碩師計畫”研究生進行網上報名,11月10日—14日到省級招辦指定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
(四)簽約和錄取
2009年10月25日之前,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用人學校與“碩師計畫”研究生的供需見面會,按照正式教師或特崗教師錄用程式進行考核和面試,簽訂《教師聘用契約》。
培養學校對推薦簽約的學生進行複試(含面試),確定錄取名單,並在《2010年”碩師計畫”研究生登記表》培養學校意見欄內簽署錄取意見。若未被簽約錄取的,可於10月25日—31日重新填報統考志願。
八、任教及培養
(一)到農村學校任教
2010年8月份前“碩師計畫”研究生按有關規定到農村學校辦理報到手續,將戶籍及人事檔案等落在任教學校所在縣。《2010年”碩師計畫”研究生登記表》放入人事檔案。
(二)到培養學校學習
“碩師計畫”研究生於2013年9月到培養學校報到並進行為期一年的在校學習。
繼續留在當地任教的“碩師計畫”研究生,不轉戶口、檔案。其他“碩師計畫”研究生,戶口、檔案轉至培養學校。
學生報到時需持《2010年”碩師計畫”研究生登記表》,在登記表中要由任教學校簽署任教滿3學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意見。任教不滿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有關政策規定
(一)“碩師計畫”研究生自2010年8月到農村學校報到後,在三年服務期內,按照在職教師相關政策待遇執行。其中聘為特崗教師的“碩師計畫”研究生,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三年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
三年服務期滿後與當地教育部門續簽教師聘用契約的“碩師計畫”研究生,脫產學習一年的相關待遇,按照在職教師脫產學習的規定執行。
(二)“碩師計畫”研究生自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在培養學校學習。學習期間免繳學費,住宿等費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繳費辦法執行。
(三)符合《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條件要求的“碩師計畫”研究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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