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8日

荷蘭議會上院8日通過了旨在推動歐盟改革的《里斯本條約》,這標誌著荷蘭完成了對該條約的審批程式,成為第21個批准《里斯本條約》的歐盟成員國。 經過7日和8日兩天的討論,荷蘭議會上院以60票贊成、15票反對的表決結果通過了該條約。 荷蘭外交部8日在其網站上發表公報說,荷蘭外交大臣費爾哈亨和荷蘭歐洲事務大臣蒂默曼斯對議會上院通過《里斯本條約》表示歡迎。

大事記

2008年7月8日 荷蘭議會上院8日通過了旨在推動歐盟改革的《里斯本條約》,這標誌著荷蘭完成了對該條約的審批程式,成為第21個批准《里斯本條約》的歐盟成員國。經過7日和8日兩天的討論,荷蘭議會上院以60票贊成、15票反對的表決結果通過了該條約。荷蘭議會下院已於上月通過了該條約。荷蘭外交部8日在其網站上發表公報說,荷蘭外交大臣費爾哈亨和荷蘭歐洲事務大臣蒂默曼斯對議會上院通過《里斯本條約》表示歡迎。費爾哈亨說,《里斯本條約》加強了歐盟成員國議會在歐盟決策中的地位,對歐盟及其成員國的管轄範圍作了更清晰的界定。在許多問題需要多國協調應對的今天,《里斯本條約》能幫助荷蘭更好地捍衛自身利益。蒂默曼斯說,《里斯本條約》對擴大後的歐盟提高運轉效率和增強民主性都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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