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

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

《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由法律出版社2006年3月出版。

基本信息

簡介

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和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的總體方案,法務部組織有關專家在《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的基礎上,修訂完成本大綱。

本大綱包括以下兩部分:一、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說明;二、各科目考試要點與範圍。

本大綱編寫、修訂過程中,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外交學院、吉林大學、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海南大學以及北京漢華律師事務所、北京金誠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併表示感謝。

目錄

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說明

法理學

基本要求

第一章 法的本體

第二章 法的運行

第三章 法的演進

第四章 法與社會

法制史

基本要求

第一章 中國法制史

第二章 外國法制史

憲法

基本要求

第一章 憲法基本理論

第二章 畫家的基本制度(上)

第三章 國家的基本制度(下)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第五章 國家機構

第六章 憲法的實施及其保障

經濟法

基本要求

第一章 競爭法

第二章 消費者法

第三章 銀行業法

第四章 證券法

第五章 財稅法

第六章 勞動法

第七章 土地法和房地產法

第八章 環境保護法

國際法

基本要求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國際法主體

第三章 國際法律責任

第四章 國際法上的空間劃分

第五章 國際法上的個人

第六章 外交關係法與領事關係法

第七章 條約法

第八章 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

第九章 戰爭與武裝衝突法

國際私法

基本要求

第一章 國際私法概述

第二章 國際私法的主體

第三章 法律衝突、衝突規範和準據法

第四章 適用衝突規範的制度

第五章 國際民商事關係的法律適用

第六章 國際民商事爭議的解決

第七章 區際法律問題

國際經濟法

基本要求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國際貨物買賣

第三章 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

第四章 國際貿易支付

第五章 對外貿易管理制度

第六章 世界貿易組織

第七章 國際經濟法領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基本要求

第一章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概述

第二章 審判制度

第三章 檢察制度

第四章 律師制度

第五章 公證制度

第六章 法官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

第七章 檢察官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

第八章 律師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

第九章 公證員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

刑法

基本要求

第一章 刑法概說

第二章 犯罪概說

第三章 犯罪構成

第四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

第五章 犯罪的未完成形態

第六章 共同犯罪

第七章 單位犯罪

第八章 罪數

第九章 刑罰概說

第十章 刑罰的體系

第十一章 刑罰的裁量

第十二章 刑罰的執行

第十三章 刑罰的消滅

第十四章 罪刑各論概說

第十五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十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十七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十八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十九章 侵犯財產罪

第二十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一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二十二章 貪污賄賂罪

第二十三章 瀆職罪

第二十四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刑事訴訟法

基本要求

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概述

第二章 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第四章 管轄

第五章 迴避

第六章 辯護與代理

第七章 刑事證據

第八章 強制措施

第九章 附帶民事訴訟

第十章 期間、送達

第十一章 立案

第十二章 偵查

第十三章 起訴

第十四章 刑事審判概述

第十五章 第一審程式

第十六章 第二審程式

第十七章 死刑覆核程式

第十八章 審判監督程式

第十九章 執行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十一章 涉外刑事訴訟程式與司法協助制度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基本要求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二章 行政組織與公務員

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為

第四章 具體行政行為概述

第五章 行政許可

第六章 行政處罰

第七章 行政強制

第八章 行政契約

第九章 政府採購

第十章 行政程式

第十一章 行政應急

第十二章 對行政的監督和權利救濟概述

第十三章 行政複議

第十四章 行政訴訟概述

第十五章 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第十六章 行政訴訟的管轄

第十七章 行政訴訟參加人

第十八章 行政訴訟程式

第十九章 行政訴訟的特殊制度與規則

第二十章 行政案件的裁判與執行

第二十一章 國家賠償概述

第二十二章 行政賠償

第二十三章 司法賠償

第二十四章 國家賠償方式、標準和費用

民法

基本要求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物與有價證券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為

第六章 代理

第七章 訴訟時效與期限

第八章 物權概述

第九章 所有權

第十章 共有

第十一章 用益物權

第十二章 擔保物權

第十三章 占有

第十四章 債的概述

第十五章 債的履行

第十六章 債的保全和擔保

第十七章 債的移轉和消滅

第十八章 契約概述

第十九章 契約的訂立

第二十章 雙務契約履行抗辯權

第二十一章 契約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章 契約責任

第二十三章 轉移財產權利的契約

第二十四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契約

第二十五章 提供勞務的契約

第二十六章 技術契約

第二十七章 不當得利、無因管理

第二十八章 智慧財產權概述

第二十九章 著作權

第三十章 專利權

第三十一章 商標權

第三十二章 婚姻家庭

第三十三章 繼承概述

第三十四章 法定繼承

第三十五章 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定

第三十六章 遺產的處理

第三十七章 人身權

第三十八章 侵權行為

商法

基本要求

第一章 公司法

第二章 合夥企業法

第三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四章 外商投資企業法

第五章 企業破產法

第六章 票據法

第七章 保險法

第八章 海商法

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

基本要求

第一章 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法

第二章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與基本制度

第三章 主管與管轄

第四章 訴

第五章 當事人

第六章 訴訟代理人

第七章 民事證據

第八章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

第九章 期間、送達

第十章 法院調解

第十一章 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十二章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第十三章 訴訟費用

第十四章 普通程式

第十五章 簡易程式

第十六章 第二審程式

第十七章 特別程式

第十八章 審判監督程式

第十九章 督促程式

第二十章 公示催告程式

第二十一章 破產程式

第二十二章 民事裁判

第二十三章 執行程式

第二十四章 涉外民事訴訟程式

第二十五章 仲裁與仲裁法概述

第二十六章 仲裁委員會和仲裁協會

第二十七章 仲裁協定

第二十八章 仲裁程式

第二十九章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第三十章 仲裁裁決的執行與不予執行

第三十一章 涉外仲裁

附錄 大綱編寫、修訂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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