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雲南特大販毒案

2.24雲南特大販毒案

2012年2月27日,雲南省南澗縣公安局近日破獲一起毒品案,當場繳獲毒品冰毒22.4千克,涉案車輛1輛,抓獲涉案人員3名。這起震驚全國的武裝販毒案發生在前年2月24日,警方當場擊斃毒販1名、抓獲同案犯12名,繳獲軍用手槍一支、毒品43215克。2013年2月20日,雲南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連續兩天一審公開開庭審理“2.23”特大販毒案件。

案件背景

雲南毗鄰世界三大毒源地之一“金三角”,是全國禁毒鬥爭的最前沿和主戰場。

2011年雲南省第三輪禁毒防艾人民戰爭開展至今,共查破毒案5.3萬起,抓獲毒販5.6萬人,繳毒50餘噸。在查繳的毒品中,冰毒等新型毒品占全國總數的70%左右,雲南省註冊的感染毒品青少年中,有60%以上已感染新型毒品,青少年吸毒問題已成為社會關注重點。

多年來,雲南省委、省政府和各級黨委、政府始終把禁毒工作置於突出位置重點加強。2005年至2010年,全省連續組織開展了兩輪分別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戰爭,2011年,為鞏固和擴大禁毒成果,繼續開展為期五年的第三輪禁毒人民戰爭。

一份來自省禁毒委、省公安廳飛《關於全省禁毒工作情況的報告》顯示,我省自2011年開展第三輪禁毒人民戰爭以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實施《禁毒法》和《雲南省禁毒條例》,不斷強化禁毒措施,保持了全省禁毒鬥爭形勢的總體穩定,為減輕境外毒品對全國和我省的危害作出了積極貢獻。

案發過程

2012年2月,被告人潘文與鄧雙軍、唐星星(另處)夥同被告人張鍾、李書崗、伍剛、熊永軍、李繼業、郭輝等人籌集毒資欲販賣毒品。鄧雙軍聯繫被告人廖發能、曉打和玉坎膽(另處)等人購買毒品、槍枝彈藥,將毒資交給廖發能轉交曉打,曉打通過玉坎膽購買毒品。

2月20日以89萬元的價格購買毒品60塊、手槍一支、彈夾2枚及子彈。

2月22日以61萬元的價格購買毒品20塊,曉打與廖發能約定於2月23日交貨。期間,鄧雙軍、潘文安排唐星星、張鍾、伍剛、李書崗、熊永軍等人駕駛車輛從昆明前往景洪,準備將毒品運至湖北。

2月23日17時許,曉打邀約被告人沙二、查思將毒品運送到約定的橡膠林中交給廖發能,廖發能騎機車準備將毒品運回景洪,途中發現有人跟蹤遂將毒品丟棄在路邊的草叢中逃離現場。公安民警在草叢中查獲毒品可疑物20塊,淨重10998克。隨後在景洪嘎灑轉盤附近抓獲沙二、查思。

同日18時許,公安民警在景洪市某小區11棟3單元601室內對鄧雙軍、潘文等人實施抓捕。抓捕過程中,民警柯占軍與鄧雙軍發生搏鬥,被告人潘文持槍向柯占軍的腹部開槍,鄧雙軍向柯占軍頭部開槍,民警柯占軍經搶救無效犧牲。鄧雙軍逃跑時被民警當場擊斃,潘文逃離現場。民警從某小區11棟3單元601室內查獲毒品可疑物60塊,淨重32217克、制式手槍1支、子彈23發。

2月24日凌晨2時許,查緝民警對從景東駛往南澗方向的雲S39XXX吉利牌轎車實施例行檢查時,發現兩個提包,內裝有大量毒品,該車及駕乘人員有重大涉毒嫌疑,查緝民警遂依法將車上的3名涉案人員帶至縣公安局進行審查。經檢查,兩個提包內裝有毒品冰毒16包,計重22.4千克。

目前,3名涉案人員已被南澗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處理結論

案犯及販毒團伙成員集體受審 案犯及販毒團伙成員集體受審

2013年2月20日,雲南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連續兩天一審公開開庭審理“2.23”特大販毒案件。

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認為:應當以故意殺人、販賣、運輸毒品罪追究被告人潘文的刑事責任,且潘文繫纍犯(潘文於2006年4月28日被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於2010年7月4日釋放),應從重處罰,對其數罪併罰;以販賣、運輸毒品罪追究被告人廖發能、曉打、張鍾、李書崗、伍剛、熊永軍、李繼業、郭輝的刑事責任;以運輸毒品罪追究被告人沙二、查思的刑事責任。

社會影響

毒品危害眾多,我們需要多方入手預防和懲治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發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禁毒工作也是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參與,既通過懲治犯罪治標,更要通過預防犯罪達到治本的目的。

(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毒品犯罪最重要的因素是暴利的驅使,要遏制毒品犯罪,不僅僅要依靠打擊,更要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要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扶貧幫困和投入,尤其是毒品罪犯戶籍較為集中地的當地政府應當因地制宜,結合實際,帶領當地人發展經濟,增加扶持投入,逐漸引導外流人口返鄉走上致富正道。

(二)著重開展禁毒預防宣傳教育工作

毒品犯罪有著深刻的社會原因,防控毒品應多管齊下,齊頭並進。刑罰打擊是一個方面,但更重要的是宣傳教育。一是要繼續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多種形式,宣傳毒品的危害性;二是有必要在中國小開展禁毒課程,司法機關通過到學校、社區和有關單位以案說法宣傳法律知識,使人們尤其是廣大青少年充分認識到毒品的危害性。在全社會範圍內形成抵製毒品、遠離毒品、珍愛生命的健康理念。

(三)多方並舉,加大打擊力度

1.從偵查角度講,一是應加強與周邊省份配合,在源頭上堵截毒品的流入。建立跨省司法協作、溝通機制,互通情報信息,形成打擊毒品犯罪活動的合力。二是提高禁毒技術,全面提升緝毒裝備的現代化水平,增強打擊毒品犯罪的能力。三是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監管。KTV、酒吧等娛樂場所是毒品零星交易的多發地,緝毒機關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娛樂場所進行檢查,打壓零星販毒的高漲態勢。

2.從審判角度講,一是把握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突出打擊重點。保持對毒品犯罪從嚴打擊的高壓態勢,發揮刑罰功能作用,特別是要加大對毒品再犯、累犯的打擊力度,使販毒人員不能犯罪,也不敢犯罪。特別要統一死刑適用裁量標準,發揮死刑對毒品犯罪的震懾和教育作用。二是注意運用財產刑,堅持經濟打擊和刑事打擊雙管齊下,使犯罪分子人財兩空,不讓其在經濟上占便宜。三是在依法嚴懲毒品犯罪的同時,也要堅持懲辦和寬大相結合,對初犯、偶犯、具有自首、立功情節的人員應從寬處罰,以達到瓦解毒品犯罪集團的目的。

3.從對化學製品、藥品監督角度講,監管機關應加強制毒化學品和生產、銷售精神麻痹藥品企業、單位的管理和控制,定期對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清理整頓,強化日常管理和監督,實行責任倒查追究,嚴格管理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爭取從源頭上解決易製毒化學品流入製毒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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