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福州倉山民房倒塌事件

2·16福州倉山民房倒塌事件

2019年2月16日,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葉廈村一磚混結構自建民房發生倒塌,致3死14傷。犯罪嫌疑人鄭某其、鄭某明(兩人均系倒塌房屋房東)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立案調查,現已被刑事拘留。

基本信息

事件經過

福州市政務微博群管理辦公室官方微博2月16日深夜發布通報稱,當天凌晨5時50分,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葉廈村一棟磚混結構自建民房發生倒塌。

傷亡情況

現場搜救工作於當晚21時45分完成,17名被困人員已經陸續被救出,其中1名重傷者當天下午經搶救無效死亡,另外2名重傷者於當晚被救出,因傷勢過重死亡。警方目前已控制涉事房主。該房屋建於2003年,倒塌原因正在調查中。

事件結果

警方立即與相關部門聯合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將涉事房東控制。犯罪嫌疑人鄭某其、鄭某明(兩人均系倒塌房屋房東)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立案調查,現已被刑事拘留。

社會反映

現場搜救現場搜救
據福州新聞網報導,2月17日,福建省委副書記、福州市委書記王寧主持召開全市建築工程安全隱患排查視頻會議。王寧指出,2月16日倉山區蓋山鎮發生村民自建房倒塌事件,造成較嚴重人員傷亡,令人心痛,教訓慘痛,暴露出建築工程領域特別是農民自建房還存在安全隱患,安全生產工作還有漏洞,再次敲響了警鐘。王寧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深刻反省、反思工作,認真吸取血的教訓,舉一反三、警鐘長鳴,堅決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福州新聞網報導指出,2月17日,福州市出台開展建築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範圍摸排自建民房、在建工程和市政設施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問題、進行整治、消除隱患,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自建民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時間為即日起至6月底,重點整治六類對象,分別為:已建成但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屬地政府或者有關部門鑑定的危房;無正式審批、無設計圖紙、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的“四無”自建房(含廠房);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用於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民房;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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