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5日,加拿大生物學家丹·萊弗伯夫博士宣布,經過兩年努力,他已成功將哺乳動物體內的基因,移植到植物上,從而,成功地跨越了動、植物之間基因移植的“鴻溝”。
在渥太華實驗農場的暖房裡,萊弗伯夫博士向記者展示了一種十字花科植物——蕪菁,在它的體內已植入了中國倉鼠的基因。
他解釋說,在所有哺乳動物,包括人的體內都有禁止基因。現在,他把去重金屬離子的禁止基因(即可將重金屬離子排去的基因)從動物體內移植到植物體內。在這種基因作用下,植物可將土壤中有害的鎘金屬固留在植物根部,而不讓它達到植物的莖、葉、果實部位。
加拿大大部分土壤,尤其是工礦區的土壤中含有含量較高的鎘,以及鉛和鋁等金屬。經過基因移植的植物將有害的微量金屬阻擋住,不讓它跑到植物的莖、葉、果上去,從而給人類和牲畜的健康帶來很大的益處。
在場參觀的我國著名生物學家施履吉教授對記者說,萊弗伯夫博士的這個實驗在動、植物基因移植方面是個有實用意義的突破。它對於防止金屬離子對植物的污染有很重要的價值。
1986年12月5日,國務院作出《關於深化企業改革增強企業活力的若干規定》。《規定》提出全民所有制小型企業可積極試行租賃、承包經營。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業要實行多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各地可以選擇少數有條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業進行股份制試點。《規定》的出台是推動城市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步驟,對於進一步簡政放權,改善企業外部條件,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促進企業內部機制改革,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