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9月2日


1967年第三次中東戰爭中,以色列占領了埃及的西奈半島。此後,美國為了排除蘇聯在中東的影響,致力於撮合埃及和以色列進行關於西奈半島問題的和平談判。
1975年9月2日,埃及和以色列關於西奈的協定簽字。這是繼1974年1月埃以達成兩國軍隊脫離接觸協定之後,關於西奈問題的第二項協定。在協定中,雙方都作出了讓步。以色列將從西奈部分領土上撤走並放棄了結束戰爭狀態的要求。埃及則同意對以色列的非軍事物資開放蘇伊士運河。
埃以關於西奈問題的協定是美國在福特政府時期取得的為數不多的外交成就之一。它使埃及更加靠攏美國,增加了美國在中東外交舞台上作為“仲裁人”的地位,並進一步排斥了蘇聯在中東的影響。
可是,西奈協定的局限性也是十分明顯的。它不可能使中東衝突得到根本的緩和。事實上,協定簽訂後,雙方的敵對宣傳仍在繼續。以色列同其他阿拉伯國家,尤其是那些比較激進的國家之間的關係仍高度敵對。以色列不願放棄它占領的阿拉伯領土。美國偏袒以色列的根本立場並沒有改變。蘇聯也不會放棄它利用機會插手中東事務的企圖,中東形勢依然是嚴峻的,美國的中東政策要取得真正的成功仍然困難重重,步履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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