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1963年1月4日,張治中發出經周恩來修改的致陳誠函。函中說,今日台灣問題之首要關鍵,在於促成國共第3次合作,使台灣歸回祖國。只要台灣歸回祖國,其他一切問題悉尊重台灣領導人意見妥善處理。其要點:(一)台灣歸回祖國後,除外交必須統一於中央外,所有軍政大權人事安排等悉由台灣領導人全權處理;(二)所有軍政及建設費用,不足之數,悉由中央撥付;(三)台灣之社會改革,可以從緩。必俟條件成熟,並尊重台灣領導人意見協商決定,然後進行;(四)雙方互約不派人進行破壞對方團結之事。此信在周恩來修改後,曾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