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9月16日

大事記1961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將廬山工作會議上通過的《國營工業企業工作條例(草案)》(簡稱《工業七十條》)發給各地各部門討論和試行。 1961年9月16日,中共中央批轉李先念《關於市場物價和貨幣流通問題的報告》。 1961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在廬山召開工作會議(即“中共中央廬山工作會議”)結束。

大事記

1961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將廬山工作會議上通過的《國營工業企業工作條例(草案)》(簡稱《工業七十條》)發給各地各部門討論和試行。《工業七十條》根據當時實際情況,提出整頓國營工業企業、改進和加強企業管理工作的一些指導原則。主要內容是:加強企業的計畫管理;建立健全各種責任制;實行職工代表大會制,加強對企業的民主管理和監督;嚴格企業的技術管理、規章制度;加強企業的經濟核算和財務管理;規定職工工資和獎懲制度等。

1961年9月16日,中共中央批轉李先念《關於市場物價和貨幣流通問題的報告》。

1961年9月16日,商業部在北京召開第1次全國勞保用品會議。

1961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在廬山召開工作會議(即“中共中央廬山工作會議”)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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