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1月17日

1950年11月17日的

大事記

時間: 1950-11-17
介紹
簡介
17日,中共中央轉發中財委《關於限期清理企業資產與確定企業資金的建議報告》。報告建議清產核資分二期進行:第一期,結合1950年度的決算與盤存,清理中央直屬關內部分 的國營企業。第二期,清理委託大行政區代管的國營企業與地方企業。全部工作於1952年完成。報告規定此次清理企業資產與資金,不論何種來源,統一作價作為國家收入,由中央財政部登帳,然後再按照各企業的需要及國家經濟建設方針,分別轉為對各企業的投資。

17日至24日,西康省藏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舉行,出席會議的各族代表271人。會議一致通過了《西康省藏族自治區域人民政府工作任務》、《西康省藏族自治區域人民政府組織條例》和《西康省藏族自治區域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關於團結公約》的3個重大決議案及告藏族同胞書等。24日,標誌著康定地區藏、漢、彝、回4個民族大團結和藏族內部大團結的西康省藏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這是建國後成立的第一個專區級民族自治區。

出處

http://www.ndcnc.gov.cn/datalib/2002/Memorabilia/DL/DL-17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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