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4月21日


1938年4月21日,毛澤東同張聞天、劉少奇等向八路軍總部發出《關於平原游擊戰的指示》。
指示指出:“根據抗戰以來的經驗,在目前全國堅持抗戰與正面深入民眾工作兩個條件之下,在河北、山東平原地區廣大的發展抗日游擊戰爭,堅持平原地區的游擊戰,也是可能的”;“黨和八路軍部隊在河北、山東平原地區應堅決採取儘量廣泛發展游擊戰爭的方針,儘量發動最廣大的民眾走上公開的武裝抗日鬥爭”;“組織游擊隊和不脫產的自衛軍,在收復的地區應即建立政府”;“組織民眾抗日戰爭,鎮壓漢奸,保護民眾利益,幫助部隊籌投給養”,“使政府、部隊、人民民眾密切聯繫起來”。
22日,八路軍總部作了具體部署。遵照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指示和八路軍總部的部署,各部隊積極向平原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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