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3月25日


1913年3月25日,孫中山自日本回上海,當晚與陳其美、居正、戴季陶等會集黃興寓所,商討解決宋案的策略。
黃興首先主張按法律程式倒袁。戴季陶反對,主張二次革命。黃興認為“南方武力不足恃,苟或發難,必致大局糜爛”.主張暗殺袁世凱。孫中山認為暗殺不足取,對法律解決也不以為然,指出:“所能解決者只有武力。”他說:“袁氏手握大權,發號施令,遣兵調將,行動極稱自由。在我惟有出其不意,攻其不備,迅雷不及掩耳,先發始足制人。”並強調:“宋案證據既已確鑿,人心激昂,民氣憤張,正可及時利用。否則時機一縱即逝,後悔終嗟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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