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7月24日


1907年7月24日,駐朝鮮統監伊藤博文唆使李完用訂立該約,1905年,《日韓保護條約》簽訂後,日本為進而實現吞併朝鮮的野心,在加緊鎮壓義兵運動的同時,極力扶植朝鮮賣國官僚,組成傀儡內閣,利用其迫使國王退位並訂立該賣國協約。
該約規定朝鮮政府有關施政之改進,應受統監之指導;重要行政措施,朝鮮高等官吏之任兔,須經統監同意;必須任命統監所推薦的日本人為韓國官吏等,使日本主宰了朝鮮的行政權和司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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