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四川瀘州商城爆炸事件

12·26四川瀘州商城爆炸事件

2013年12月26日22時40分左右,四川瀘州摩爾瑪商場發生連環爆炸,商場地下一層和一層起火燃燒。 此次爆燃,直接導致商場外公車站垮塌,街道欄桿與過街人行天橋受損。 事件發生後,瀘州市政府應急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市、區兩級領導迅速率領消防、醫療、公安、安監等部門趕赴現場全力救援。截至27日11時,瀘州摩爾瑪商場爆燃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受傷人數增至40人,其中,危重傷2人,重症3人,輕傷33人,已有2人出院,另有38人在醫院繼續留院觀察治療。 事故原因燃氣公司工人接錯管道。

事發過程

事發當晚商場負一樓調換賣場,近200名員工在商場加班。晚上10點左右,商場突然冒出天然氣異味,商場管理通知全體工作人員分散到商場外等待通知並打開商場大門排出異味。半個小時左右“嘭”的一聲巨響,商場就突然發生了爆炸。

現場煙霧瀰漫,摩爾商城門口已經炸得面目全非,摩爾商場美食美客出入口還有大火不斷往外躥,水井溝主幹道地面布滿了玻璃碎片。

救援現場 救援現場

水井溝是瀘州最核心的商業地帶。23時30分,水井溝一帶已全線交通管制。至凌晨零點左右,火勢仍然很 大,商場一、二樓有明火,濃煙躥起幾百米,將上面樓層全部包裹。

27日凌晨零點58分左右,現場火勢得到了基本控制。此次救援瀘州市消防支隊全員出動,共出動了27台消防車近200名消防官兵搶險,現場的明火已經不大了,但煙霧還比較濃。整個滅火過程,預計將一直持續到27日早上8點左右。

事故原因

該大樓共有6層,3樓是餐廳,4樓是學校,5樓是賓館,6樓是總工會辦公區域。現場救援的消防官兵稱,經初步調查,爆燃事故可能為天然氣管道泄漏引發。由於爆燃點位於摩爾商場樓下,起火後火勢迅速蔓延到樓頂及附近建築。消防官兵正在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發生二次爆炸或爆燃。消防官兵兩套救援方案同步進行:一組救人並疏散圍觀市民,另一組控制火勢並滅火。

經過現場大量走訪、摸排,已初步確定爆燃地點的確切位置。爆燃點位於摩爾商場內,一樓和負一樓是初始起火點, 爆燃原因現已初步確定是天然氣泄漏所致。由於情況複雜,擔心爆燃點上方垮塌,2013年12月27日工作人員還無法進入到爆燃點,爆燃點和原因還不能確定。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2013年1月3日,瀘州新聞網記者從瀘州市江陽區政府新聞辦獲悉,“12·26”瀘州市江陽區摩爾瑪商場爆燃事故直接原因系當晚瀘州華潤興瀘燃氣有限公司工人在商場大門外進行管道維修時,錯將中壓天然氣管道與商場廢棄天然氣管道碰接。送氣過程中,天然氣泄漏至商場負一樓,遇用電設備發生爆燃。

經事故調查組初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已有8人被警方控制。事故善後處理等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2014年1月6日,瀘州爆燃事故原因初步查明,為燃氣公司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救援

凌晨3點仍有1人未救出

瀘州市皂角巷社區工作人員介紹,社區已經組織部分摩爾商場周圍居民到附近的廉溪路社區辦公室暫時居住。還有1名商場員工未救出。

瀘醫附院收治12人 8人重傷

瀘醫附院截至2013年12月27日凌晨2點07分接收到傷員12人,目前有4人經過簡單的包紮之後已經出院,另有8人情況相對比較嚴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其中,一人腦部損傷,一人肋骨骨折情況較為嚴重,可能需要進行手術,其他傷員情況穩定。

燃氣公司連夜展開隱患排查

瀘州華潤興瀘燃氣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經現場初步調查,起火原因可能是天然氣管道泄漏所致,但具體原因還有待調查。27日凌晨,公司將全面展開隱患排查工作。

傷亡情況

截止2013年12月27日上午11點,商場的負二樓還有明火沒有撲滅,因為裡面溫度較高,消防人員也無法進入,消防人員試圖用泡沫從高處向下噴灑來滅火。

2013年12月27日事發路段的道路已經基本清理完畢,但周圍的交通管制尚未解除,消防官兵依然在現場處置善後。

截至2013年12月27日零點30分左右,瀘州醫學院附屬中醫醫院住院部接收傷者20人左右。傷者中摩爾瑪商場保全陳新德(音)受傷較重,其頭部、手臂等受傷,在醫院經包紮後,轉到腦外科。該醫院醫生吳佳奇介紹,傷者大多為骨折、軟骨頭損傷等,情況都比較穩定。

截至2013年12月27日,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40人受傷。

瀘州商場爆燃事故遇難者身份詳情:遇難者3男1女,分別是陳鵬宇,女,25歲,家中獨女,家住瀘州,在納溪區上班,看電影時遇難;陳瑞,男,22歲,家住納溪區,棉花坡鎮人;王幫華,男,45歲左右;溫金同,男,55歲。

調查報告

瀘州市江陽區摩爾商場“12·26”較大天然氣爆燃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瀘州華潤興瀘燃氣有限公司3名責任人於2014年1月移送司法機關批准逮捕。包括興瀘投資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兼任華潤興瀘燃氣有限公司董事長)黃毅在內的10名企業管理人員被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處罰。瀘州市住建局副局長黃玉林、總工程師黃修華等9名政府官員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要求瀘州市分管住建部門的副市長劉雲和原分管國資委的副市長陳軻等多名領導分別向瀘州市政府作深刻書面檢查。

同時瀘州市政府在批覆中還要求各區、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按照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防範措施認真進行整改落實。各有關單位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對責任者的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送瀘州市政府安辦和監察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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