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深圳山體滑坡

12·20深圳山體滑坡

12·20深圳山體滑坡是指2015年12月20日11時40分,廣東省深圳市光明新區鳳凰社區恆泰裕工業園發生的山體滑坡 。此次災害滑坡覆蓋面積約38萬平方米,造成33棟建築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受損,截至2015年12月21日6時,災害造成的失聯人員總數已經上升至91人,其中男性59人,女性32人 。 經排查,發現深圳光明新區柳溪工業園發生山體滑坡,判斷為由此造成管道受損泄漏,並發生爆炸 。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8.8億餘元。 2017年4月26日至2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南山區人民法院、寶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事故所涉10件刑事案件。2017年5月5日,繼續公開開庭審理;對上述案件涉及的26名直接責任人員和19名相關職務犯罪被告人進行了公開宣判,40多人被判刑。

基本信息

事故背景

• 余泥渣土曾經很好處理

2000年以前,深圳建設項目數量相對較少、規模相對小,待建地和低洼地廣泛分布,余泥渣土排放基本平衡,甚至不需要另建渣土受納場。  

總體說來,深圳的渣土處理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 第一階段(2000年以前):零壓力

2000年以前,深圳的建設項目數量相對較少、項目規模小,待建地和低洼地廣泛分布,產生的余泥渣土完全可以在不同的建設項目間自行消化,主要用於工地“三通一平”中的土地平整、濱海地帶大型工程的填海造地兩個方面,實現了社會自發的余泥渣土排放平衡。

例如當時的鹽田港、大鏟灣、濱海大道等建設項目,均解決了一些其他大型項目的土石方外排問題。政府部門完全不需要擇址建設渣土受納場,僅僅需要對渣土撒漏、違法傾倒進行管理。  

• 第二階段(2001年至2005年):壓力初現

2001年至2005年,由於待建地逐步減少、低洼地帶基本填平,鹽田港、大鏟港、濱海大道等大型填海工程也基本完成,不再需要土方,而國家也開始嚴格管制填海行為,原本由社會自發實現的余泥渣土排放平衡在這一階段被打破。

為了確保建設項目的順利開展,由政府部門建設的渣土受納場此時開始出現。當時主要有龍崗中心城(50萬立方米)、塘朗山(432萬立方米)、西鄉(90萬立方米)、成坑(120萬立方米)4個受納場。這一階段,余泥渣土的處置在政府相關部門的安排下,並沒有形成太大壓力。  

• 第三階段(2006年以後):壓力山大

2006年以後,深圳進入了余泥渣土排放難的階段。

2006年,龍崗中心城余泥渣土受納場填滿封場並被徵用為大運會場館建設用地;2007年,寶安西鄉、南山塘朗山受納場三期工程均使用完畢。而此時深圳申辦成功第26屆大運會,相關場館正如火如荼地建設;深南路、北環大道、濱海大道等道路大面積進行改造;軌道交通二期工程——1號線延長線、2、3、4、5號線集中開工。余泥渣土排放難的問題在原特區內外全面爆發,甚至對深圳市的社會經濟、城市環境、交通安全造成了嚴重挑戰。

市環境衛生管理處的初步統計數據顯示,2007年全市產生的各類余泥渣土是950萬立方米,這一數字因軌道交通二期、三期工程的建設被一再刷新,如今已經達到年產生3000萬立方米數量。  

在深圳相關部門的各類檔案里,“井噴”一詞成了描述余泥渣土數量的固有搭配辭彙。導致余泥渣土數量井噴的最直接原因就是軌道交通建設。當人們享用便捷的捷運交通時,估計很少有人會去計算,建一個捷運車站、挖一公里捷運隧道要挖掉多少方的土。

深圳的捷運站通用尺寸為190(米)×19(米)×20(米),這些挖出的土方再乘以1.2的鬆散係數,可以計算出一個捷運站所產生的土方量達到8.7萬立方米,用20立方米一車的泥頭車要運4350車次!而直徑6米的捷運隧道,一公里(雙向)要挖出土方6.8萬立方米,需要運3400車土。例如捷運二號線的建設,開挖的土方就達到540萬立方米。

而房地產在這一時期快速發展,樓盤開發數量激增,汽車保有量的增加又使得無論商業還是住宅地產均需要配備足夠面積的地下車庫,開挖的土方也大大增加。

如何處理這些數量巨大的余泥渣土,成了相關部門頭痛的事情。  

• 受納場如今捉襟見肘

深圳僅有的9座受納場,根本無法滿足軌道交通、舊城改造、再加上遍布深圳的地產開發項目所產生的余泥渣土,這也直接導致偷排亂倒現象猖獗。

如果你乘車沿福龍路向北行駛,穿過橫龍山隧道後沒走多遠,一定會看到“壯觀”的一幕:一輛輛泥頭車沿右側車道排成一列,延綿一兩千米。這些滿載渣土的車正排隊等候著進入部九窩受納場,在百度的衛星地圖上,可以清晰地看到這條長長的車龍。深圳的福龍路,也許是全國唯一一條專門為泥頭車劃出車道的城市道路。  

部九窩如今已經開發到第二期,設計庫容3800萬立方米,這個體量巨大的受納場和庫容800萬立方米的西部沿江土地平整工程,被指定只受納軌道交通棄土。目前深圳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全面開花,這兩處填埋場預計也只能應付今明兩年的土方。

目前,深圳市共有9座受納場,設計總庫容約5000萬立方米,分別是龍華部九窩二期、寶安區西部沿江新城(一期)土地整場平工程、龍崗南約積穀田,光明玉律、紅坳和鳳凰,龍華新區黎光受納場、坪山新區田心甘角落、大鵬長榮。

而軌道交通、舊城改造、再加上遍布深圳的地產開發項目所產生的余泥渣土,令這些受納場捉襟見肘。  

• 非法受納場逐利而來

事實上,在政府部門規劃建設的受納場之外,原特區外地區時不時地會冒出一些小規模的“地下”受納場。在公明,規劃建設中的公明水庫庫區曾經是泥頭車傾倒渣土的好去處,不僅有來自深圳市內的渣土在這裡傾倒,連東莞一些泥頭車也“慕名而來”。

類似情況在龍華區、龍崗區、坪山新區等地並不鮮見,這些原特區外地區仍有有大片未建成區,一些社區私設受納場,收費接納余泥渣土。為掩人耳目,這些受納場往往在夜裡進行傾倒,一夜之間能傾倒一兩百車次,一車根據所載土方數量收費300元左右。這些受納場儘管很多都是夜裡才收納渣土,但往往動作迅速,有的甚至幾個月內就填滿封場。  

光明新區相對地廣人稀,成為泥頭車亂倒余泥渣土的重災區。2012年、2013年泥頭車亂倒現象猖獗時期,光明新區不少偏僻道路的路邊甚至路面,時不時就可看到亂倒的土堆或建築垃圾。

為了保護國土資源,2013年6月,光明新區成立了國有土地監管中心,劃片包乾,由專人進行日常巡查,蹲點駐守。但在利益面前,仍有人在打著擦邊球“消化”余泥渣土。在公明某社區,一處基本農田改造項目每天泥頭車奔忙不停,入口處憑票入場,據泥頭車司機介紹,票據都是老闆事先向場地方購買的。場地承包方則聲稱他們承包的是基本農田的泥土改良項目,需要接納這些“優質土壤”。但是近一年的時間過去了,“泥土改良”仍在進行,基本農田改造過程中建設的部分排水溝等設施,已經又被填埋在泥土裡。  

受納場的選擇有較高的環保要求,並不是隨便選擇一處低洼地就能受納余泥渣土。余泥渣土的填埋會降低填埋地域的土壤質量,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從直觀的角度看,它會侵占綠地,惡化城市衛生環境,處理不當甚至存在滑坡、土石流等安全隱患。有些私設的受納場甚至侵占了國有土地,這些地塊被堆倒渣土後,再次開發建設時,無疑將增加大量的成本。  

事故經過

發生山體滑坡圖示 發生山體滑坡圖示

2015年12月20日11時42分,廣東深圳市光明新區鳳凰社區恆泰裕工業園發生山體滑坡。附近西氣東輸管道發生爆炸,導致煤氣站爆炸,20棟廠房倒塌,多人被困,傷亡尚無法估計。

經排查,發現深圳光明新區柳溪工業園發生山體滑坡,判斷為由此造成管道受損泄漏,未發生爆炸。

據深圳消防訊息,滑坡處緊挨長圳洪浪村煤氣站。目前,已調18中隊、185名消防員、37輛消防車和搜救犬分隊趕赴現場。13時13分,現場報稱已解救出4名被困人員,1人輕傷,其他3人無受傷,另外發現還有1人被困,消防隊員正在營救。  

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

截至發稿,現場已安全撤離約900人,尚有22人未取得聯繫,救出被困人員4人,其中3人輕傷,暫無生命危 險;另1人未受傷。目前消防、特警、衛生等近1500人,正全面開展搜救工作;準確人數正在核實中。

此次災害滑坡覆蓋面積約38萬平方米,淤泥渣土厚度達數米至十數米不等,造成附近的恆泰裕、柳溪、德吉成三個工業園33棟(間)建築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損毀,涉及企業15家。其中,包括廠房14棟,辦公樓2棟,飯堂1間,宿舍樓3棟,其他低矮建築物13間。    

事故處理

救援工作

• 成立救援指揮部

救援現場 救援現場

深圳市和光明新區立即啟動救援應急預案,迅速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成立現場搜救組,現場監測組、醫療保障組、核查人員組、新聞發布組、自身災害防範組、外圍警戒組、交通疏導組、通訊保障組、後勤保障組等10個小組。組織公安,消防、特警、衛生、應急、安監以及辦事處以及光明辦事處還有社區住建部門,規劃國土部門近1500多人在現場全面開展救援工作。廣東省消防總隊還調集東莞、惠州、省特級三個支隊共100多人參與救援工作。  

• 各方支援

12·20深圳山體滑坡 12·20深圳山體滑坡

截至20日18時30分,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已調派廣州、深圳、東莞、惠州、佛山、中山、肇慶、珠海、江門、河源和總隊特勤大隊11支消防救援隊104輛消防車、566名消防官兵、123台生命探測儀、4台無人機、30條搜救犬參與救援。

災情發生後,武警水電指揮部迅速啟動應急回響機制,從廣西南寧、江西南昌、福建廈門等地抽組460餘名官兵攜帶100餘台套搶險裝備,連夜馳援,今天凌晨4時第一梯隊102名官兵、82台套裝備已到達事發現場,已經展開作業。

參與救援的大型工程機械截至中午12點已經達到172台,初步打通了六條救援通道。目前還是處於72小時的救援黃金時間,現在參與搶救的各方面正在爭分奪秒的開展工作。

救援現場 救援現場

此外,深圳供電局調集17台應急發電車、53台照明設備在現場配合救援和應急照明工作,為現場搶險單位提供電力保障。

指揮部通過組織岩土、燃氣、結構、地質等方面專家200多人對災害現場進行分析,判斷認為發生再次滑坡和次生災害的可能性較小,開展救援工作基本不危及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21日凌晨3時,現場指揮部決定將災害現場調整為機械加人工格線式搜救,調用78台挖掘機從不同方向展開大規模挖掘,同時組織1200名消防、武警和公安民警配合開展搜救工作。搜救過程中,中石油搶險隊已對山體滑坡區域受損的400米管道進行了氮氣吹掃,排空管內殘留的天然氣,21日上午開始修建臨時管道。    

安置災民

受災的人 受災的人

滑坡發生後,現場救援指揮部在鳳凰社區工作站、鳳凰國小和紅坳社康中心等地設定臨時安置點。找不到避難所的社區居民及外來工,可到就近安置所尋求幫助。在深圳光明新區民眾體育中心安置點,200多名義工在現場協助物資搬運與分配工作。義工黃喜濤介紹,安置點為每位市民提供兩床被子、一張蓆子,還有八寶粥、熱水、餅乾、速食麵等生活物資。  

深圳滑坡無法恢復生產企業員工將獲5千元慰問金。

領導批示

災害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廣東省、深圳市迅速組織力量開展搶險救援,第一時間搶救被困人員,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做好傷員救治、傷亡人員家屬安撫等善後工作。注意科學施救,防止發生次生災害。中央有關部門指導地方加強各類災害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定預案,加強預警及應急處置等工作,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出批示,要求抓緊核實情況,全力組織搜救,全力救治受傷人員,盡最大努力減少傷亡。全面排查周邊安全隱患,防止發生二次災害。同時,查清災害原因,做好善後處置。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要派員指導地方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初步調查

事件現場 事件現場

國土資源部官微通經初步核查,此次災害共造成33棟建築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損壞。國土資源部官微通報稱,初步查明深圳光明新區垮塌體為人工堆土,原有山體沒有滑動。人工堆土垮塌的地點屬於淤泥渣土受納場,主要堆放渣土和建築垃圾,由於堆積量大、堆積坡度過陡,導致失穩垮塌,造成多棟樓房倒塌。

國土資源部官微稱,已將地質災害應急回響提升至三級。  

廣東省地環站專家經現場勘查後稱,事故發生地點原是一個老採石場,後作為余泥渣土受納場使用。雖然事故當天有一點點降雨,但理論上並不足以誘發山體滑坡,初步判斷主要原因還是廢棄堆土堆得過多過高,時間又久,且沒有防護措施對堆土進行支護。而由於滑坡體位置較高,衝下來的勢能很大,造成破壞較大。  

現場指揮

事故發生以後,國家廣東省深圳市的各級領導非常重視,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立即做出指示,要求深圳馬興瑞書記,許勤市長,立即從北京趕回現場組織救治工作。國務院委員、公安部郭聲錕要求,立即組織消防等開展救援,儘快核查傷亡人數,全力維護社會秩序。

根據有關領導的指示,廣東省委省政府的有關領導,立即趕赴現場。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要求提出三點指示,三點要求:第一要全力救援搜救被困的人員,第二要科學組織救援搜救,三是全力避免發生次生災害。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少春、副省長劉志庚接報後,第一時間趕赴深圳,指揮現場救援。  

現場已成立救援指揮部,統籌協調省市消防、公安、武警、衛生等2000多人,全面開展搜救工作,已安全疏散民眾900多人,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應急回響

2015年12月20日,從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獲悉,12月20日11時40分左右,廣東省深圳市光明新區發生人工堆土垮塌導致樓房倒塌事件。事件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分別作出重要批示。國土資源部高度重視,部領導立即對救災工作進行部署,並將地質災害應急回響級別由四級提升至三級,應急辦主要負責同志帶隊的工作組已連夜趕赴現場,指導地方開展防範二次災害等應急處置工作。  

2015年12月21日, 據國土資源部官方微博訊息,深圳光明新區人工堆土垮塌事件後,國土資源部高度重視,目前已將地質災害應急回響由三級提升至二級,國務院相關部門已成立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幫助地方開展搶險救援。  

2015年12月22日, 據國土資源部官方微博訊息,【深圳光明新區人工堆土垮塌 地災應急回響提升至一級】深圳光明新區人工堆土垮塌事件搶險救援工作仍在進行,國土資源部將地質災害#應急回響#提升至一級。  

滑坡影像圖

深圳山體滑坡影像圖 深圳山體滑坡影像圖

2015 年12月21日上午10點,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製作出災前0.5米山體滑坡影像圖、標註滑坡位置的地形圖,並將這些圖提供給國務院應急辦、國土資源部等部門使用。

下午3點,航空攝影拍攝完成,獲取到事發地現場0.15米影像,並於當晚8點趕製完成滑坡前後影像對比圖,迅速將前後影像對比圖提供給國務院應急辦,為研判災情、科學救災提供地理信息數據支持。  

危化品倉庫

12月24日上午,救災指揮部接到線索,在滑坡體東側偏北位置有一處儲存危化品的倉庫被土石覆蓋,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現場救援人員立即對該區域進行了封閉處理。  

成立調查組

2015年12月25日,國務院批准成立了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煥寧任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全國總工會和廣東省人民政府有關負責同志任副組長,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事故調查組下設技術組、管理組、責任追究組和綜合組等四個專項組。  

2015年12月26日,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調查組全體會議在深圳召開。調查組組長、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煥寧強調,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徹查事故原因,嚴肅追究責任,給遇難者家屬和全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最高檢介入

2015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已派員介入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調查,並與廣東省檢察機關已組成檢察調查特偵組,依法嚴查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

最高檢反貪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將加強與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協調配合,認真開展事故調查,依法嚴查事故所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等職務犯罪,對構成犯罪的涉案人員,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安全生產秩序穩定發揮好職能作用。  

案件審判

2017年4月26日至2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南山區人民法院、寶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深圳市光明新區“12·20”特大滑坡事故所涉10件刑事案件;  

2017年5月5日,繼續公開開庭審理;下午,法院對上述案件涉及的26名直接責任人員和19名相關職務犯罪被告人進行了公開宣判。  

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造成的社會危害後果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益相龍公司董事長龍仁福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單位行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予以數罪併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罰金人民幣一千萬元。  

綠威公司法定代表人張菊如、紅坳受納場實際控制人之一林敏武等23人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被判處七年到一年六個月不等刑罰;益相龍公司副總經理於勝利同時犯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紅坳受納場施工監督員於文斌同時犯窩藏罪,予以數罪併罰。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原局長蒙敬杭濫用職權,還收受賄賂人民幣2492.5664萬元、港幣80萬元,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百萬元;依法追繳贓款,上繳國庫。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光明管理局原局長彭水清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依法追繳贓款,上繳國庫。深圳市光明新區原黨工委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陳敏鋒等其餘17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構成玩忽職守罪或濫用職權罪,分別被判處七年到三年不等刑罰。  

事故原因

2015年12月20日,國土資源部的官方微博“@國土之聲”上發布一條訊息說,廣東省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在現場開展了應急調查,初步查明深圳光光明新區垮塌體是人工堆土,原來山體並沒有滑動。垮塌地點屬於淤泥渣土收納場,主要堆放渣土和建築垃圾。由於堆積的量比較大,造成了多棟樓房的倒塌。有民眾反映說,在事故發生之前兩年就不斷有民眾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但是都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事故追責

• 控制事故主要責任人

2015年12月22日下午3點,深圳市益相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副總被警方帶走,該公司掌握髮生滑坡的紅坳村余泥渣土受納場的運營管理權。  

• 逮捕事故主要責任人

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發布訊息稱,該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對深圳市益相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龍某美、副總經理於某利,以及光明新區紅坳受納場現場監督員、調度員等共11人批准逮捕,並要求公安機關加大偵查力度,儘快抓捕在逃的其他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6年1月15日,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發布訊息稱,經江西省新幹縣人大常委會許可,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對江西省新幹縣人大代表、深圳市綠威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如批准逮捕。  

“12·20”深圳滑坡事故系列案件,目前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已經批准逮捕17人,相關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公安部通緝犯罪嫌疑人林希孝已於1月16日下午5時許在福建福清市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警方再次敦促犯罪嫌疑人龍仁福、王明輝儘快投案自首,主動供述犯罪行為;並警告,凡窩藏、包庇在逃犯罪嫌疑人、脫逃罪犯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

2016年1月18日,檢察機關對深圳光明新區“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所涉12名瀆職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

深圳光明新區紅坳余泥渣土受納場“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發生後,最高檢及時派員介入事故調查,成立由最高檢、廣東省檢察院和深圳市區兩級檢察院60餘名幹警組成的檢察調查特偵組,制定周密調查方案,全面收集證據材料,依法開展調查工作。現已查明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光明新區查違辦、深圳市水土保持監督監測總站等部門的部分工作人員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違法行使職權或不作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的責任。截至目前,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福田區人民檢察院和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分別對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鄧志雄、市政服務中心副主任曾科挺、原光明新區光明辦事處查違辦副主任朱武躍、深圳市水土保持監督檢測總站工程師鄭存輝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並採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  

• 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深圳市公安局2016年1月19日發布通告,公安部通緝的深圳光明“12·20”特大滑坡事故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

深圳警方表示,2016年1月17日20時許,在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的指揮、協調下,在福建省、湖南省等公安機關的大力配合下,深圳警方在湖南郴州市安仁縣,將公安部A級通緝的“12·20”特大滑坡事故中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在逃犯罪嫌疑人龍仁福成功抓獲,同時抓獲2名涉嫌窩藏、包庇龍仁福的犯罪嫌疑人蔡某、卞某鋒。犯罪嫌疑人龍仁福、蔡某、卞某鋒三人已於1月18日被押解回深圳接受審訊。  

深圳警方表示,2016年1月19日14時許,公安部B級通緝的深圳“12·20”特大滑坡事故的最後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王明輝從印度尼西亞回來投案,在深圳皇崗口岸入境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此前,深圳滑坡事故案公安部通緝犯罪嫌疑人林希孝已於2016年1月16日下午5時許在福建福清市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公安部通緝的深圳光明“12·20”滑坡事故的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該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事故通報

深圳 市光明新區“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救援處置情況通報(2016年1月6日)

深圳市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搶險救援已進入第18天。事故發生以來,省、市和解放軍、武警部隊有關領導一直在現場指揮救援和善後工作,要求24小時不間斷作業,爭分奪秒開展搜救,努力找到每一位失聯人員。  

• 事故總體

光明新區“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發生以來,接報核實的失聯人員總數77人。截至2016年1月6日12時,事故現場發現58名遇難者。其中,52人已核實為失聯人員,其餘6人身份仍在核實中。目前,對失聯人員的搜尋工作仍在全力進行中。醫院共收治17人,已出院10人,留院7人正在恢復治療中。  

• 現場救援

截至2016年1月6日12時,參加救援的各方力量,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和省內外救援力量、社會救援力量等共10690人,投入大型工程機械設備2169台,至今已完成土方量超過200萬方。  

• 消殺防疫工作

在救援工作中,加強水質、土壤、大氣監測,安排環保專業應急救援隊應急值守。同時,加大對重點區域的防疫消殺作業力度。目前累計環境消毒面積153萬平方米、殺蟲面積187萬平方米。救援現場累計監測36000人次。截至目前,救援區域無傳染病病例報告,無聚集性疫情發生,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  

• 善後處置工作

本次事故受影響的企業員工4630人,已於2015年12月30日前全部安置完畢。擬恢復生產企業將在現場指揮部的統籌安排下有序復工。截至2016年1月6日12時,19名遇難人員的家屬已完成撫恤協定簽訂。  

• 渣土受納場排查

按照“舉一反三”的整改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市有關部門已組織專家和專業機構,重點對正在運營的6家渣土受納場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  

事故性質

2015年12月25日,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12·20”滑坡災害調查組經調查認定,此次滑坡災害是一起受納場渣土堆填體的滑動,不是山體滑坡,不屬於自然地質災害,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成立由安全監管總局牽頭的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煥寧擔任組長,立即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傷亡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20日23時,深圳山體滑坡事故中失聯人員已經上升到59名。

截至2015年12月21日6時,災害造成的失聯人員總數已經上升至91人,其中男性59人,女性32人。①33棟建築被毀,其中包括廠房14棟,辦公樓2棟,飯堂1間,宿舍樓3棟,其他低矮建築物13間,現場五六處地點有生命跡象;②初步查明垮塌體為人工堆土,原有山體未滑動;③報告曾提醒事發地存崩塌滑坡危險,當地巡查曾多次發現問題;④滑坡事發地余泥受納場運營方曾多次中標市政項目。

截至2015年12月21日18時,失聯人數下降為85人。

2015年12月22日15時,光明新區滑坡災害救援的第五次通報,截至12月22日14時30分,共有76人失聯(男性51人,女性25)其中73人身份信息已核實,另外3人身份正在核實中,為兩男一女。失聯人數下降的原因是,15名失聯者取得聯繫。  

隨著首名倖存者田澤明的獲救,事件失聯人數由此前的76人變更為75人。田澤明的病情基本保持穩定,各項化驗指標也有所好轉,進一步趨於正常,已經將田澤明轉往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繼續治療。  

儘管黃金72小時救援時間已過,但仍有包括武警、公安消防以及軍隊在內的各方面搜救力量達9993人,757輛(台)挖掘機等大型機械24小時施工   。

此外,在75名失聯人員中,已和善後工作指揮部取得聯繫並安置的有59名失聯人員的家屬、共270人   。

截至2015年12月26日上午11時40分,滑坡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仍有75人失聯。  

光明新區“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救援處置情況通報稱:截止到1月6日12時,事故發生以來接報核實失聯人員總數77人。現場發現58名遇難者。  

截至2016年1月12日晚間,現場救援指揮部發布訊息稱,已發現69名遇難者,經核實全部為此前公布的失聯人員。另外還有8人失聯。  

調查報告

國務院批覆了廣東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調查報告。經國務院調查組認定,廣東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滑坡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15年12月20日,位於深圳市光明新區的紅坳渣土受納場發生滑坡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1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8.81億元。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第一時間搶救被困人員,盡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做好傷員救治和善後工作。李克強總理也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救援處置要求。受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委派,王勇國務委員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緊急趕赴現場指導救援處置工作。經各方努力,2016年1月14日,事故救援及現場處置完畢,外運土方278萬立方米,現場見底驗收面積18.4萬平方米。17名傷員得到妥善醫治。受事故影響的90家企業、4630名員工得到妥善安置。

2015年12月25日,在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12·20”滑坡災害調查組排除山體滑坡、認定不屬於自然地質災害的基礎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並經國務院批准,成立國務院廣東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調查組。調查組由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全國總工會和廣東省人民政府等有關方面組成,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並聘請規劃設計、環境監測、岩土力學、固體廢棄物和法律等方面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深入開展事故調查工作。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模擬計算、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教訓,提出了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

調查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紅坳受納場沒有建設有效的導排水系統,受納場內積水未能導出排泄,致使堆填的渣土含水過飽和,形成底部軟弱滑動帶;嚴重超量超高堆填載入,下滑推力逐漸增大、穩定性降低,導致渣土失穩滑出,體積龐大的高勢能滑坡體形成了巨大的衝擊力,加之事發前險情處置錯誤,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調查認定,深圳市綠威公司為紅坳受納場運營服務項目的中標企業,違法將全部運營服務項目整體轉包給深圳市益相龍公司。深圳市益相龍公司未經正規勘察和設計,違法違規組織紅坳受納場建設施工;現場作業管理混亂,違法違規開展紅坳受納場運營;無視受納場安全風險,對事故徵兆和險情處置錯誤。與益相龍公司有債務關係的林敏武、王明斌等人通過債權換股權的形式實際參與紅坳受納場項目運營。兩家公司和實際參與運營者都是事故責任主體。

調查認定,深圳市和光明新區黨委政府未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方針和法律法規,違法違規推動渣土受納場建設,對有關部門存在的問題失察失管;深圳市城市管理、建設、環保、水務、規劃國土等部門單位違法違規審批許可,未按規定履行日常監管職責,未有效整治和排除民眾反映的紅坳受納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廣東華璽建築設計有限公司在未經任何設計、計算和校審的情況下出具紅坳受納場施工設計圖紙並偽造出圖時間,從中牟利。

調查組對110名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其中,司法機關已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53人,包括: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企業和中介機構人員34名,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涉嫌職務犯罪人員19名。調查組另對57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建議對深圳市委市政府2名現任負責人和1名原負責人等49名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廳局級11人、縣處級27人、科級及以下11人;建議對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等2名責任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對深圳市有關部門的6名責任人員進行誡勉談話。調查組還建議責成廣東省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成深圳市委、市政府向廣東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調查組建議,依法吊銷深圳市益相龍公司有關證照並處罰款,企業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法吊銷綠威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對廣東華璽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吊銷相關資質等行政處罰。

事故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和教訓:一是涉事企業無視法律法規,建設運營管理極其混亂;二是地方政府未依法行政,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固;三是有關部門違法違規審批,日常監管缺失;四是建築垃圾處理需進一步規範,中介服務機構違法違規;五是漠視隱患舉報查處,整改情況弄虛作假。針對上述問題,調查組提出了8個方面的防範措施和建議:一是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二是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實安全生產基礎;三是加強城市安全管理,強化風險管控意識;四是增強依法行政意識,不斷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五是加強城市建築垃圾受納場管理,建立健全標準規範和管理制度;六是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應急管理能力;七是加強中介服務機構監管,規範中介技術服務行為;八是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舉報查處工作,切實做到全過程閉環管理。  

社會影響

2015年12月20日11時33分西氣東輸管道公司上海生產調度發現西氣東輸二線管道廣深支幹線16#-17#閥室光纜中斷報警,11時38分發現15#、16#閥室1101#閥門關斷報警。9分鐘內,16#至17#閥室之間管線壓力由3.80MPa快速下降至0.15MPa,同時發現大鏟島壓縮機自動停機,造成向香港供氣中斷   。

經排查,發現深圳光明新區柳溪工業園發生山體滑坡,判斷為由此造成管道受損泄漏,未發生爆炸   。

2015年12月20日13時30分,西氣東輸管道公司緊急啟動公司二級應急回響,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應急搶修,由於現場滑坡體量大,為儘快恢復供氣,立即調動公司南京、武漢、廣東三個維搶修中心和管道局應急救援中心力量,全力配合深圳市政府開展搶修工作   。

截止到2015年12月21日上午9時,現場正在開展破損段管線勘查和管線注氮等防止次生災害工作,公司內部搶修人員已到達現場,所需管材和管件已開始調運,預計21日晚間陸續運抵現場   。

後世紀念

 深圳光明新區滑坡災害事故遇難者默哀儀式  深圳光明新區滑坡災害事故遇難者默哀儀式

2015年12月26日,是深圳滑坡事故遇難者的“頭七”祭日。上午11時40分,深圳光明新區滑坡災害事故遇難者默哀儀式,現場汽笛長鳴三分鐘,為遇難者送行,為失聯者祈福。

救援現場所有人員向事故中的遇難者默哀,救援的工程設備鳴笛,表達對逝者的哀思。

滑坡事故東四作業區,哀樂低回,現場擺滿了白色的菊花。參與救援的解放軍、武警部隊、消防官兵和其他工作人員神情肅穆,脫帽致意,默哀3分鐘。有的救援人員在獻花時忍不住低聲啜泣,工程設備鳴笛3分鐘。

哀悼活動後,救援人員又繼續投入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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