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經過
2018年12月3日12時24分,沅江市公安局接到民眾報警稱:泗湖山鎮東安垸村發生一起命案。接警後,市公安局迅速啟動命案偵破機制,市刑警大隊、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偵查和勘驗工作。經查,受害人陳某(女,34歲,沅江市泗湖山鎮人)被人殺死在自家臥室內,身上多處刀傷,嫌疑對象已鎖定為其子吳某康(男,沅江市泗湖山鎮人,六年級在校學生)。嫌疑對象吳某康已被警方控制。
經初步審訊,吳某康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後心生怨恨,於12月2日晚9時許持刀將母親殺死。3日上午,鄰居發現情況後向公安機關報警。
2018年12月6日,男孩被釋放,其親屬表示想把他送回學校繼續接受教育,卻遭到了家長們的反對和擔心,“怕他又犯事”。
案件原因
案發原因疑似男孩抽菸被母親打後,不滿母親管教太嚴,心生怨恨持刀行兇。
案件傷亡
當地村民介紹,母親32歲,膝下還有一個兩歲小孩,中刀後在現場死亡。
案件影響
案發後,沅江市教育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舉一反三,向全鎮師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宣傳教育,感恩教育。
案件反思
法制日報—落實好收容教養制度
這起弒母悲劇,也暴露了不少地方相關部門在處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時還欠缺妥當的處置方式。對此,需要各地相關部門能夠真正重視未成年人犯罪,不是要對未成年人“嚴刑峻法”,而是要拿出有效的教育與懲戒手段,對犯罪的未成年人進行“制度救贖”,讓他們迷途知返,這既是保護這些“誤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也是在保護整個社會安全。
在校園霸凌、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不斷發生,刑罰又難以規制的背景下,不能再讓未成年人收容教養制度流於形式了。相關部門理當重視起來並有所作為,儘快讓作惡未成年人收容教養制度落到實處,讓那些老師不敢管教,家長不敢讓子女與其同處的作惡少年們受到懲戒、矯正、教育,進而有效紓解公眾的不安和焦慮情緒,這才是真正地保護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