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經過
2016年11月29日,河源市一名到河邊釣魚的市民報警稱,在該市東江河埔前泥金河段發現疑似屍體的物件。
案件處置
源城區公安分局接警後,迅速組織民警趕赴現場,經勘查發現,該“物件”是一女性上半身屍體,已高度腐爛,無法辨認臉部面貌。
經刑事科學技術檢驗,該女性系他殺。源城警方立即成立“11·29”特偵組全力展開案件偵破工作。由於城區及周邊縣市均無接報人口失蹤或死亡的案件,特偵組無法獲悉死者信息,辦案民警先後通過清查、走訪民眾,發布公告,走訪相關科研單位,試圖從風向、水流信息中尋找有價值的信息。此外先後輾轉到龍川、梅州、汕頭、龍南等地調查,均無所獲。
2017年4月8日,事情有了轉機。辦案民警在高新區某水電站附近水域發現一具下半身屍體,經刑事科學技術檢驗,這截下半身屍體與2016年11月29日發現的那截上半身屍體屬於同一個死者。但依然無法識別出屍體的身份。
案件偵破
2018年1月,特偵組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特別注意從歷年積案中摸排線索。
2018年8月,辦案民警將前期涉黑涉惡線索摸排中發現的有價值信息與偵查所獲信息進行比對、研判,初步判定此案涉及情殺。
2018年8月下旬,在河源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支持下,辦案民警從海量信息中進行排查,發現有一譚姓女子的信息符合偵查方向,但對方家人並沒有相關報案記錄,譚某沒有被列入失蹤人口。為此,特偵組圍繞譚某的個人活動展開調查。
經查,譚某老家在清遠,20世紀八十年代末期嫁到河源市源城區埔前鎮,2006年離異。隨後,民警對譚某的各種關係進行調查,確認被發現的屍體為譚某的屍體,並鎖定了此前與譚某同居的蔡某為疑犯。
2018年9月28日,特偵組民警在江東新區和平村將疑犯蔡某抓獲。
經審訊,蔡某交代了作案過程。據蔡某供訴,2006年開始,其與離異的譚某同居。因猜疑譚某出軌,蔡某於2016年11月15日凌晨1時許跟蹤譚某至出租屋“捉姦”未果,隨後兩人發生爭吵,蔡某用菜刀將譚某砍死,並分屍拋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