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曾任共青團盧灣區委副書記、書記、區青聯辦事處主任,盧灣區委統戰部副部長,區政協副秘書長、秘書長,盧灣區政協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盧灣區嵩山路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盧灣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盧灣區委常委、組織部長,嘉定區委常委、副區長,崇明縣委副書記、縣長(正局級),崇明縣委書記,靜安區委書記等職。
龔德慶同志是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中共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上海市第九屆委員會委員。
人物生平
1975.03-1977.10盧灣區勁松參店營業員;
1977.10-1980.08盧灣區藥材公司美工組組員;
1980.08-1983.08盧灣區藥材公司團總支書記;
1983.08-1984.11共青團盧灣區委副書記;
1984.11-1986.04共青團盧灣區委書記、區青聯辦事處主任;
1986.04-1990.10盧灣區政協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其間:1981.09-1986.07參加華東師範大學夜大學中文專業學習並大學畢業);
1990.10-1993.04盧灣區委統戰部副部長、區政協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
1993.04-1994.08盧灣區政協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1994.08-1996.06盧灣區嵩山路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其間:1993.09-1996.01參加復旦大學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研究生班學習並畢業,獲碩士學位);
1996.06-1996.08盧灣區財政局黨組書記;
1996.08-1998.01盧灣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其間:1997.02-1997.06參加市委黨校第十三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8.01-1998.02盧灣區委常委;
1998.02-2000.12盧灣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0.12-2002.10嘉定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2.10-2003.01崇明縣委副書記、縣長(正局級);
2003.01-2006.04崇明縣委書記;
2006.04-靜安區委書記;
2011.06因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責任給予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3.7--上海久事公司黨委書記。
新聞事件
2010年11月21日上午,上海在靜安區“11·15”特大火災現場舉行向遇難者致哀儀式,上海靜安區區委書記龔德慶在致哀現場痛哭。
上海在靜安區“11·15”特大火災行政責任人員處理結果出爐,靜安區委書記龔德慶受黨內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