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龍起雲,曾其父系前清秀才,重農事、善思考,因家中遭匪祖父遇害,歸家教書兼作生意,家境蒸蒸日上,加之知書達理、樂善好施,在鄉間頗有威望。其父娶妻三房,龍為二房所生,有兄弟姐妹11人。龍適齡入學時,土匪猖獗,因父母不忍其離家,故1925年始入私塾。
1932年棄學奉父母之命成婚,妻子亦出身高門大戶, 1938年,乾城專員張烱開辦保長訓練班,代本鄉鄉公所戶籍員前往接受戶籍訓練,時有一月。歸家後離婚新娶,安心在家料理家事,撐持家庭,替父分憂。
1941年當局為收買人心,提倡尊老敬賢,以省府名義給各地德高望重的紳士送禮。時龍父年近八旬,名在其列,鳳凰縣長李宗祺亦到家送禮,龍陪同其出巡各鄉,做苗語翻譯,由此結交。次年由李宗祺介紹參加鄉鎮長檢定,考試及格後任縣政府戶籍室事務員,管理全縣戶籍。1943年派任本鄉副鄉長,同年冬接任鄉長,主持一鄉政務。
1945年冬當選縣參議會參議員,因政府規定參議員不得兼任鄉長,乃報告請辭鄉長,不獲批准。後洞悉為派系鬥爭所致,無辜夾雜其中被人利用,經省府干預方於次年冬辭職獲準。因縣長與參議會矛盾加劇,衝突日烈,參議會其後形同虛設,龍遂返鄉賦閒。解放前夕,參加龍雲飛創辦的“聯誼會”,與吳光士、龍廷光、吳天榮等歃血為盟,資助龍雲飛等開展活動。
新中國成立後,龍作為地方少數民族鄉紳出席湖南省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1950年10月被安排在湘西行政公署民政處民政科工作。湘西行署撤銷後,先後在省民委、省民族幹部學校擔任事務員。1959年7月省民族幹部學校撤銷,龍任湖南省人民委員會參事室秘書。
龍起雲1963年12月病逝於長沙,享年5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