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驛區經信局

5、負責工業經濟行業管理服務工作。 9、負責全區項目管理與稽察工作。 11、負責全區價格管理工作。

龍泉驛區經信局 主要職能
1、編制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研究提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協調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規劃與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銜接工作;牽頭編制各專業規劃,協助編制資源開發與利用、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等專項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報告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
2、負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引導、監測預警。研究巨觀經濟運行和總量平衡等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建議;負責協調三次產業協調發展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監督檢查政策執行情況;指導全區自主創新體系建設,組織擬訂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等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負責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區經濟動員工作。平衡人口和計畫生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民政、社會管理等發展政策,參與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政策建議。
3、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和牽頭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特許經營權出讓管理工作。
4、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工作。研究分析區內外市場和對外貿易運行情況;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區級儲備工作;制定區內重要商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發展規劃、總體布局和重大調控政策。
5、負責工業經濟行業管理服務工作。研究提出全區工業企業巨觀管理意見,研究提出做大做強規上企業、扶持中小企業、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最佳化全區工業集中發展布局。指導產業、行業、產品結構調整工作;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國產化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開展企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落後產能淘汰與改造工作。指導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組織實施全區國有工業企業兼併破產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工作;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行業協會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工業經濟宣傳工作。
6、負責糧食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管工作。研究提出相關糧油政策,組織指導全區糧油發展和改革工作;指導完善糧油市場體系,負責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區糧食購銷及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儲備糧油監管、輪換工作;負責全區糧食系統安全生產、搶險救災、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7、負責信息行業管理和市場推進工作。負責全區信息行業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負責對全區重大信息化項目進行論證和審查;負責全區公眾信息網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管理,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無線電頻譜資源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8、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工作。貫徹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及有關重大投資建議,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資金使用方向;規劃重大項目布局,申報限額以上和審批許可權以內基本建設項目,負責全區政府投資項目立項、可研報告、招標控制價概算審批和非政府投資項目核准管理、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發布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信息,參與全區固定資產市場監管。負責散裝水泥推廣使用工作。
9、負責全區項目管理與稽察工作。研究提出全區重點項目名單及其年度投資計畫;負責重大項目包裝策劃;負責建立全區重大項目儲備庫;負責重點項目全過程協調管理和監督,研究提出加強重點項目管理服務政策措施;制定落實項目稽察政策,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項目稽查工作。
10、指導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研究提出全區健全招投標管理體制機制政策建議,按照職責許可權核准項目招投標方式,監督檢查招投標法規政策執行情況。
11、負責全區價格管理工作。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依法擬訂、調整由區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負責價調基金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價格監測和價格鑑證工作。
12、負責能源管理服務工作。研究提出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負責電力、天然氣、成品油等能源建設項目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成品油經營批發、零售許可證管理。牽頭協調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13、負責區域合作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工作。研究區域經濟發展中重大問題,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相關政策;負責開展區域間政府、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14、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