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負 責 人:黃永忠
職 務:局長
辦公地址:龍泉驛區東街79號
工作職能
一、龍泉驛區科技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四川省、成都市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區科技發展戰略、科技體制改革、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策;研究確定全區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
(二)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運行機制;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區科技創新能力。
(三)研究制定高新技術產業、現代農業及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規劃;編制高新技術重點領域產業和技術目錄;制定全區各類科技園區、孵化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基地政策措施;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成果項目的認定、覆核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牽頭擬定科技風險投資政策,推動風險投資體制形成。歸口管理區本級科技“三項費”和科學事業費、科技外事經費及其他科技專項經費並負責預決算編制。
(五)協調解決在區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成果轉化中的相關問題,推動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制定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指導全區科技管理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六)推動技術成果交易、技術產權交易、科技無形資產評估、專利代理等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聯繫各類科技中介組織。
(七)編制全區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重大科技計畫的組織實施。
(八)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智慧財產權、科技保密和技術市場;統籌協調我區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科技宣傳工作。
(九)指導協調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工作。
(十)負責我區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以及國際間科技交流與合作;負責科學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及創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一)承擔區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科技顧問團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龍泉驛區知識產權局
(一)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智慧財產權創新、管理、保護的政策、法律、法規。
(二)研究提出我區智慧財產權創新、實施、保護的政策措施以及規章草案。
(三)統籌協調我區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四)組織制定全區專利工作發展計畫。
(五)處理全區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的行為。
(六)研究制定全區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龍泉驛區科學技術協會
(一)依靠科技進步,面向經濟建設,促進科技成果推廣套用,促進全區經濟長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二)開展學術活動,活躍學術思想,提高學術水平,促進科技發展。
(三)普及科學知識,推廣先進適用技術,開展青少年科技活動。
(四)維護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反映科技人員的意見和要求,組織和動員科技人員參與現代化建設,促進市場經濟發展。
(五)發揮科技工作者參政、議政的主渠道作用,積極參與制定科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項目的決策諮詢活動。
(六)舉辦各種技術培訓班,開展繼續教育,幫助本區科技工作者補充、更新知識,以提高其素質。
(七)組織、審編、印發有關學術刊物。
(八)逐步創造條件,辦好科技工作者之家,推薦優秀人才,表彰獎勵在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科技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