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驛區城市管理局

單位簡介:1991年5月,建立區城鎮管理局。1994年3月更名為龍泉驛區市容環衛局。2001年11月,設定龍泉驛區市容環境管理局。2006年11月29日,更名為成都市龍泉驛區城市管理局(掛成都市龍泉驛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

機構概況

負 責 人:馮小勤

職 務:區政府辦副主任 區城管局局長

工作職能

是主管龍泉驛區城市市容環境綜合管理工作及綜合執法的區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內設3科1室(辦公室、計財人事科、市容環衛管理科、綜合執法管理科),下屬3個事業單位(環衛所、城管行政執法大隊、渣土辦)。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環境管理及綜合執法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制定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標準和現代化管理手段。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市容環境管理及綜合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負責牽頭編制城市市容環境及綜合執法工作經費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對市容環境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四、負責城區非機動車臨時停車場(點)的規劃、定點、管理等項工作。

五、主管城市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大、中型市容環衛設施建設項目的方案審查和實施的監督管理,參與城市新建、改擴建項目中的市容環衛配套設施方案的審核和監督管理。

六、參與城市市容環境管理工作目標的制定,受理市民有關城市市容環境管理的來信來訪和民眾投訴。

七、主管城市市容環境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活動,指導鄉(鎮)的市容環境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局系統政務的組織、協調、對外聯絡、接待工作;組織擬訂全局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目標,督促檢查全局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負責會務、文秘、檔案、政務信息、工作簡報、電子政務等工作;負責局大事記、年鑑、史志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保衛、後勤服務、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機要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負責局及所屬單位的紀檢和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員的紀律教育,查處黨員和幹部的違紀違規案件;承辦反映黨員幹部違紀違規問題的民眾來信來訪和查處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黨建、群團、老齡、計生工作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完成局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計財人事科

負責編制市容環境常年管理、維護、設備購置及行政執法工作經費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預算內外資金的管理和各項工程管理、維護經費預決算編制;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局計畫、財務、統計工作,建立、完善內部財務監控管理制度;負責罰沒票據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情況編報工作;負責局系統各單位預算內、外資金的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工人技術等級培訓、繼續教育和管理服務工作;完成局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科

負責草擬城市市容環境管理相關政策和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標準;負責制定全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環衛體制改革、環衛作業的市場化運作及特許經營等工作的指導、監督和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環衛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驗收和指導工作;負責城區公共廁所的行業監督管理;負責處置城區環境衛生管理相關的突發、應急事件;完成局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法制督查科(景觀廣告管理科)

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城市市容環境管理監察執法工作,研究制定綜合執法隊伍建設、管理計畫;負責組織綜合執法隊伍開展執法;會同政府法制部門組織全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培訓;負責對城市管理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實施監督和現場查處糾正,負責受理相對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的現場投訴和調查處理和案件審批;負責建立、完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系統督察制度,建立督察網路體系;對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和具體行政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城市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協調、審核、報批、諮詢、清理工作;組織實施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和案件質量評審;負責執法人員資格審查、考核、發證和管理工作;承辦本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工作;負責聯繫、指導街(鎮、鄉)的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局屬各科室、部門及環衛公司的目標考核督查;負責編制城市市容景觀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市容景觀和城市公共活動空間的統一管理;負責城區戶外廣告、公共載體廣告、指路牌和招牌設定的規劃、管理、監督和協調;負責組織全區戶外廣告設定詳細規劃編制和城市戶外空間廣告設定的建管以及公共載體戶外廣告設定詳細方案的審核;負責組織、指導打擊非法張貼書寫小廣告;負責對街辦(鎮、鄉)城市市容景觀管理相關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完成局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許可服務科

負責城市市容管理的行政審批、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城市管理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法律法規等政策規定;負責監督、檢查、指導行政服務中心城管視窗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行使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核准與管理;負責環衛設施設定拆遷還建許可的核准與管理;負責機動車輛清洗站備案登記;負責建築垃圾處置許可證的核准與管理;負責非機動車停車場(點)占道許可證的核准和管理;負責臨時占道宣傳服務諮詢活動登記管理;負責占道設定設施許可核准和管理;負責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審批;負責張掛、張貼宣傳品審批;負責城市公共載體設定戶外廣告的審批;負責城市臨時戶外廣告及招牌設定審批;負責受理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投訴;完成局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城鄉環境統籌管理科

負責草擬街辦、鎮(鄉)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協調街辦、鎮(鄉)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公共廁所的行業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街辦、鎮(鄉)農村垃圾集中收集、運輸、處置工作;負責對街辦、鎮(鄉)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等工作;負責處置街辦、鎮(鄉)環境衛生管理相關的突發、應急事件;完成局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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