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池村[河南省傳統村落、禹州市火龍鎮下轄村]

龍池村[河南省傳統村落、禹州市火龍鎮下轄村]

龍池村位於河南省禹州市西北區約十八里,北緯三十四點二零三五度,東經一百一十三點三八四二度,海拔一百三十米(南寨門口)。元朝時全國設13都76里(隅),龍池當時稱恩池裡(即恩池鋪)。明朝時屬宜陽都。清朝早期屬義讓里,(禹州市地名志,禹州市地名辦公室編,主編沈林昌,1988年版,159頁)。康熙十二年(1673),把全國合併為10里,恩池裡改為龍池,歸屬鎮峰里。(清同治五年龍池南寨門,門額匾石上有記),到清朝後期屬鈞陽里第二甲(禹州市地名志,禹州市地名辦公室編,主編沈林昌,1988年版,158頁),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前後曾經稱為龍池鎮,鎮長叫賈廣德(因稱龍池鎮僅十幾年時間,以致現在許多本地人都說不清楚龍池鎮之由來,而龍池街的稱呼則是遠近皆知)。一九四八年禹縣解放後,屬許昌專員公署禹縣第二區。在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化中,改屬禹縣“三八人民公社”。一九六一年拆分大公社時歸屬火龍區龍池公社(小公社),有東、西兩個大隊;一九六九年撤消縣轄區和撤消小公社,重新劃歸火龍,當時稱火龍公社龍池東、西兩個大隊;一九八四年,全國撤公社建鄉鎮,大隊更名村委會,改為:“火龍鄉龍東村委會”、“火龍鄉龍西村委會”;一九九四年,火龍鄉撤鄉換鎮。改為:“火龍鎮龍東村委會”、“火龍鎮龍西村委會”。龍池小北寨屬龍東村委會管轄。兩個村委會共有耕地面積三千九百餘畝,六千多口人。

龍池村位於禹州市西北區約十八里,潁河南岸,嵩山以東,北緯三十四點二零三五度,東經一百一十三點三八四二度,海拔一百三十米(南寨門口)。現有春秋文化遺址、龍池牌坊、明清民居、小北寨潁河風光等風景名勝。

在民國以前的數千年間,龍池曾是許都(許昌)前往洛陽和古都長安(西安)古道上的重要館驛(驛站)。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由於重新規劃設計了現在的許洛公路,歷經數千年的古道逐漸沒落。

有史記載以來,龍池一直是周邊地區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龍池背靠潁河南岸,其管轄的範圍在東、西、南。由於潁河灘二里寬,常常泛濫,阻隔兩岸的交往,所以,歷來龍池不曾管轄到河北岸,但兩岸多有結親與交往。大躍進年代,禹州行政區範圍再劃分,把龍池南五里的火龍作為行政中心。官府移,則官道改,這條經龍池街過往的古道也就南移,也就是現今從許昌經火龍街至洛陽的大道。

龍池村同時也稱為龍池街。在中華民國以前,人們對莊、村、街、鎮、縣的稱謂有嚴格的界定。稱為“莊”者,多是三五戶居民的家族聚居點,或者是散落的居住單元,甚或是一戶人家也可稱之為“莊”。對於村的稱謂,則是比“莊”大得多的居民聚居點。“村”的住戶多在數十戶以上,人口也多在百人以上。甚或有幾百人的“村”。對於“街”的稱謂則有嚴格的要求,它要求凡稱之為“街”者,人口大多逾千以上,坊間長度一般都在幾華里以上,如龍池街的“街”就是三里長街。而稱之為“鎮”的地名,則有兩種含義。在明朝前後,凡是以鎮命名的,並不表示它的村莊規模大小,僅表示它是屯兵之地,“鎮”則是有鎮壓和鎮邪的含義。到了清代以後,“鎮”則有了比“鄉”(農村)大的意思。有些“鎮”雖然不比鄉大,它經濟發展上要比鄉強很多,這時的“鎮”則有了介乎於鄉村與縣城之間的意思。

因此龍池村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前後曾稱為龍池鎮。方圓數十里的人們仍習慣統稱龍池村為龍池街,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印證了龍池村當時作為一方經濟和文化中心的事實。

龍池村現每隔一天有集市,附近鄉鄰大都會到龍池集市逛街購物。2018年1月,龍西村代表龍池村入選第五批河南省傳統村落名錄。

風景名勝

龍池的花牌坊:在距河南省禹州市火龍鎮六華里的龍池村,有一座結構別致、規模宏大、雕刻精美的石坊牌樓,這就是遠近聞名的清代乾隆皇帝御批敕建的周李氏節孝坊,俗稱“花牌坊”。

就目前來看,龍池花牌坊,為禹州境內造型最別致、工藝最精巧、保存最完好的一座牌坊。建造石坊,自宋朝開始,到明清時代達到鼎盛時期。此時僅禹州城內大大小小的各種牌坊就有72座,分布於鄉村各地的更是不計其數。但這些牌坊無論其規模、造型和雕刻工藝都無法與龍池花牌坊相媲美。該坊高10米,寬7米,為四柱三間牌樓式建築,拔地而起,橫跨於東西大街,氣勢巍峨壯觀。高達四米的青石華表(華表:古代宮殿、陵墓等大型建築物前面用做裝飾用的巨大石柱,柱身多雕刻有龍鳳等圖案),猶如四個威武雄壯的金剛力士,屹立於青石基座之上,將巨大的牌樓高高擎立於空中。八尊巨形石雕太獅,倚四根青石巨柱,蹲於青石基座之上。幼獅分別嬉鬧於太獅身旁。太獅之威猛,幼獅之憨態可掬,無不形神兼備,活靈活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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