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杖

龍杖

《後漢書》卷八十二下《方術列傳下·費長房》~2744~ 長房辭歸,翁與一竹杖,曰:“騎此任所之,則自至矣。既至,可以杖投葛陂中也。”又為作一符,曰:“以此主地上鬼神。”長房乘杖,須臾來歸,自謂去家適經旬日,而已十餘年矣。即以杖投陂,顧視則龍也。家人謂其久死,不信之。長房曰:“往日所葬,但竹杖耳。”乃發冢剖棺,杖猶存焉。遂能醫療眾病,鞭笞百鬼,及驅使社公。或在它坐,獨自恚怒,人問其故,曰:“吾責鬼魅之犯法者耳。” 《太平廣記》卷十二〈神仙十二·壺公〉~80~ 房憂不得到家,公以一竹杖與之曰:“但騎此,得到家耳。”房騎竹杖辭去,忽如睡覺,已到家。家人謂是鬼,具述前事,乃發棺視之,唯一竹杖,方信之。房所騎竹杖,棄葛陂中,視之乃青龍耳。初去至歸謂一日,推問家人,已一年矣。房乃行符,收鬼治病,無不愈者。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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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載費長房從壺公學仙,壺公遣歸,與一竹杖使騎。長房乘杖,須臾到家。投杖於葛陂中,回視,已化為龍。後因以“龍杖”美稱竹杖。

同源典故

乘竹杖 仙翁竹杖 別杖 剪成龍 化龍 壺公龍 投杖 投葛陂 投陂竹 擲杖成龍 杖化龍 竹杖 竹杖成龍 竹籠 葛水還杖 葛水龍變 葛陂 葛陂筇竹 葛陂龍 長房 龍化葛陂 龍材 龍杖 龍竹

示例

唐·駱賓王《出石門》詩:“暫策為龍杖,何處得神仙。”

宋·陶谷《清異錄·驕龍杖》:“天師杜光庭驕龍杖,紅如猩肉,重若玉石……相傳是仙人留賜。”

作者 詩題 詩句
吳融 御溝十六韻 淺憶觴堪泛,深思杖可投。
岑參 尋少室張山人聞與偃師周明府同入都 葉縣鳧共去,葛陂龍暫還。
施肩吾 遇李山人 別易會難君且住,莫交青竹化為龍。
李商隱 玄微先生 龍竹裁輕策,鮫綃熨下裳。
李白 奉餞高尊師如貴道士傳道籙畢歸北海 別杖留青竹,行歌躡紫煙。
李賀 昌谷北園新筍四首 籜落長竿削玉開,君看母筍是龍材。
杜甫 桃竹杖引贈章留後 爾之生也甚正直,慎勿見水踴躍學變化為龍。
綦毋誠 同韋夏卿送顧況歸茅山 白銀雙闕戀,青竹一龍騎。
褚載 贈道士 聞說葛陂風浪惡,許騎青鹿從行無。
韋式 一字至七字詩竹 仙杖正驚龍化,美實當隨鳳熟。
韋莊 三用韻 未化投陂竹,空思出谷禽。
韋莊 放榜日作 葛水霧中龍乍變,緱山煙外鶴初飛。
韋莊 王道者 因攜竹杖聞龍氣,為使仙童帶橘香。
駱賓王 出石門 暫策為龍杖,何處得神仙。
高適 詠馬鞭 龍竹養根凡幾年,工人截之為長鞭。

1.亦作“龍仗”。 2.典出《後漢書·方術傳下·費長房》:“費長房者,汝南人也。曾為市掾。市中有老翁賣藥,懸一壺於肆頭……長房辭歸,翁與一竹杖,曰:‘騎此任所之,則自至矣。既至,可以杖投葛陂中也。’又為作一符,曰:‘以此主地上鬼神。’長房乘杖,須臾來歸,自謂去家適經旬日,而已十餘年矣。即以杖投陂,顧視則龍也。”後因以“龍杖”美稱竹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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