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川縣公安局

龍川縣公安局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公安部、省公安廳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市的公安工作。

主要職責

龍川縣公安局

1、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影響國內穩定的情況和社會治安狀況,為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對策並具體實施。

3、組織、指導全市公安偵察工作;指導和處置危害社會治安的治安事故和騷亂。

4、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等工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

5、負責全市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6、負責指導全市邊防檢查、邊防調查和邊防治安管理工作。

7、指導全市消防工作。

8、依法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

9、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建設工作。

10、負責全市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11、指導、監督和實施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建設工作。

12、負責收容教養審查呈報工作。

13、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及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14、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科學技術工作及社會公共產品的管理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

15、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警務保障工作。

16、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17、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管理全市公安邊防、消防、警務部隊建設工作。

18、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和公安宣傳、隊伍建設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19、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公安幹警的監督、查處和督辦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20、指導和實施全市文化保衛和森林保衛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職責

(2)掌握轄區影響國內穩定的情況和社會治安狀況,為地方黨委政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對策並具體組織實施。

(3)負責轄區公安偵查工作、協助其他單位處置危害社會治安災害事故和騷亂。

(4)負責轄區消防工作。

(5)具體實施轄區的安全警衛任務。

(6)依法管理轄區內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爆炸物品、劇毒物品和特種行業、公共場所。

(7)依法監督檢查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建設。

(8)檢查、監督派出所的執法活動。

(9)負責轄區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10)負責轄區的刑事技術工作。

(11)負責轄區文化保衛和森林保衛工作。

(12)負責轄區涉黑案件的偵破工作。

(13)負責轄區處理邪教組織工作。

(14)負責轄區的邊境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政工監督室實施對全市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

二、法制室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三、警務保障室負責市公安機關的後勤保障,承擔市公安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編制和管理市公安局機關經費預算、決算;制定全市公安機關後勤裝備計畫、規劃;組織分配物資及民警服裝的計畫、調撥、供應。

四、指揮中心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信等工作。

五、交通管理大隊先期處理重大案件、突發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組織巡邏、制定違法犯罪行為。

貫徹執行國家交通管理政策;負責全市機動車安全檢驗、牌照發放、駕駛員考核;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

公路巡邏警察大隊負責境內301國道、206省道交通治安秩序管理和部分交通事故處理。

六、治安管理大隊實施公共場所治安秩序管理、特種行業、娛樂場所、危險物品治安管理等工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按照公安部《關於治安部門辦理刑事案件的有關規定》,查破管轄的刑事案件;負責企事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和指導;負責全市防、巡、控工作,處置突發治安事件,維護社會治安穩定。

七、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掌握全市經濟犯罪的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經濟大要案件。

八、網路監察大隊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共信息網路安全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掌握信息網路違法犯罪動態,提供犯罪案件證據;落實上級公安機關信息安全和技術防範政策;指導並組織實施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發、建立全市公安業務資料庫;指導和管理公安信息通信網路有關技術建設工作;管理市內無線電頻率資源和其它通信資源;保障公安通信網路的正常運行;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九、出入境管理大隊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出入境手續的審核把關,負責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及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管理在華外國人的行為,宣傳法規、普及外管知識,統計上報有關涉外資料,指導基層派出所外管工作。申報全市的公安外事等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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