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縣審計局

(2)對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4)對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10)對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進行審計的其他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1、單位簡介
龍山縣審計局成立於1983年12月。局機關現有幹部職工16人,其中領導班子成員7人,內設五個股室。龍山縣審計局成立以來,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審計事業實現了長足發展,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顯著提高。近年來,龍山縣審計局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牢固樹立科學的審計理念,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審計工作方針,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加強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為推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龍山縣審計局下屬2個二級事業單位:龍山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龍山縣會計服務中心。
2、縣審計局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湖南省審計監督條例》規定,龍山縣審計局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本縣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制訂本縣審計、財經方面的政策和法規,制訂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執行。
(2)對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縣人民政府提交年度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的問題和處理結果報告。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3)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4)對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5)對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和資產、負債及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6)對縣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7)對縣政府接收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8)對縣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9)對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工程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10)對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進行審計的其他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11)組織實施對國家財政法律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並向州審計局、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12)實施對縣管黨政領導幹部和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
(13)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14)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活動。
(15)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湘西自治州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3、內設機構
龍山縣審計局內設辦公室(加掛法制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室、財政金融審計股(加掛經貿審計股)、行政事業審計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等。
4、下屬二級單位
龍山縣審計局下屬二級事業單位有:龍山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龍山縣會計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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