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法化

齊法化舊釋“齊圜化”,簡稱三字刀。齊國在姜氏公室時代的貨幣制度,現在還無法確知,大約“刀”、“布”、“圜錢”都在民間流通過,與三晉的情形不會有很大的差異。春秋末期,大夫田氏專權,大力推行刀貨,為其謀國篡位的手段之一,刀幣開始在市場中占據主力地位。到周安王二十三年(公元前379年),田氏滅姜氏而建立了齊國,其刀幣就逐漸成為齊國的法定貨幣。

簡介

齊法化舊釋“齊圜化”,簡稱三字刀。齊法化因鑄行最久、流通極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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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境山東各地均有大量出土,故傳世甚豐。舊時三字刀常被用來翻刻偽作它種刀幣。齊法化”是戰國後期齊國統一貨幣,可“合六面成規”,即六枚“齊法化”刀幣首尾依次銜接,能構成規則的大圓環,鑄造工藝非常考究。

特點

齊法化齊法化

戰國中期齊威王齊宣王(公元前378—324年)為同意幣制而鑄行的大型刀幣。面文“齊”指齊都城臨淄,“法化”意為標準貨幣。刀身通長18厘米左右,重約46—48克,因鑄造粗疏而略有大小。背呈外凸弧形,刃部內凹,邊廓隆起,身、柄接頭處一線貫穿,無“斷緣”現象。背面上部有三道水平橫紋,下銘一字(光背、二字者少),常見的有:刀、化、金、工、吉、安、行、日、牛、十化、田化、一金等數十種,以及符號記如↑、○、等。齊刀中的“齊之法化”俗稱“四字刀”,長約17厘米,寬2.8厘米,面文瘦勁有力,樸拙秀雅。背文接近刀首部有“≡”,下標“|”、“†”,再往下還有日、上、、甘、化及數字等。正面的文字解釋也有爭論,有的學者認為“齊”字為國號,“夻”字被解釋為“法”,新的解釋為“圜”。也有好多人認為應該解釋為“太公”二字。稱作“圜”的人說齊國的始祖姜太公做過圜法,所以應該讀“圜”,稱作“太公”的人說應該是紀念姜太公的,卻不知道這種錢是田氏所造。當時,田常、田盤等霸據齊城,誅戮姜氏宗室,殺害有勢力的官員,兇狠無比。同時發行新錢,控制市場、聚斂財富,所以稱這種錢為“法化”,正如魏國稱其錢為上金是一樣的,所以它有可能解釋為“圜”,卻不能解釋為“太公”。關於背文中的“三”,有人認為三是與下面的十字配合起來,讀作“三十”,是紀值。其實,這是當時錢幣的符號,“空首布”、“尖足布”都有這個符號。而這個“十”字確實是紀值的。齊國原先行用“布幣”與“圜錢”,田氏作刀幣,以一抵十,平衡食糧,控制物價,是一種通貨膨脹的辦法,與劉禪鑄“直百五銖”是同一手法。“法”字則是屬於吉語一類,其意思為平,為值,可與釿通意。另外的字,或紀值,或紀地。齊刀身部粗壯,柄部細弱,俗稱斷緣。起鑄造工藝與銅的質量都非常精良,是用石范鑄造的,故而十分規整。這種錢沒有見到減重現象,可見發行是成功的,這為田氏奠定了謀國篡位的基礎。

六字刀

齊造邦長法化”俗稱“六字刀”,是田氏列為諸侯時的開國紀念幣。周安王十六年(公元前386年)田和承梁惠王求魏侯代請於周,周王立田和為齊侯,正式建立齊國,乃鑄造“邦刀”紀盛。所以其文字定為“齊造邦長法化”,背文多一字,通長18.2-18.5厘米,寬28-29厘米。其中第“一字”解釋為“齊”,第二字解釋為“徒”或“途”,“齊之法化”現代解釋為“造”,第四個字過去

意義

齊國以刀幣為主幣,形成了獨立的刀幣體系,“法化”面文和“齊法化”的大量鑄行,說明齊國有著統一的鑄幣權和較早形成統一貨幣的思想和舉措;而開國紀念幣——“齊建邦長法化”的出現,表明齊國貨幣制度的成熟,尤其疊鑄技術運用於“齊法化”,代表了中國鑄幣工藝的重大進步。齊國刀幣在中國貨幣史乃至金屬鑄造史上都具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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